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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0043327157/2022-024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2-02-1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金市监字〔2022〕8号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重点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11 15:2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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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深入开展重点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县局各科室、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服务中心,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刻吸取梁山县“1.27”安全事故教训,按照市安委会《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济安字〔2022〕6号)、县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金安字〔2022〕1号)文件精神,立足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及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安全治理,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县局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底开展全县危险化学品及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等重点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鲁安发〔2021〕13号)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此次大检查重点对相关企业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的使用管理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加强重点工业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通过特种设备监管系统、现场随机抽查、查看文件资料等形式,对重点工业企业落实特种设备三落实(以红头文件的形式明确并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两有证(特种设备有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管理人员有上岗证)、一检验(在用设备要进行安装检验、定期检验)、一预案(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基本要求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安全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加强重点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检查

一要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危险化学品车载罐体等3类重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持续保持获证条件,必要时按照《产品质量法》要求进行产品质量检验。二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对严重违法企业,报请当地政府依法取缔。三要督促企业根据自查和监督检查情况,建立质量安全隐患台账,严格进行整改。四要督促企业执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并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

(三)加强重点工业企业计量安全检查

加强对重点工业企业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的检查。规范企业建立健全计量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并申请周期检定,具有有效的检定证书或标志。

(四)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相关企业要切实做好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不隐瞒、不拖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积极整改,切实保证安全生产。

(五)加大风险管控和行政执法力度

严厉查处无证生产以及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特种设备使用环节非法行为,严厉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依法责令有关单位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整改和消除,严禁掩耳盗铃,弄虚作假;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要及时上报县政府和市局;构成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工作安排

活动自文件下发之日至3月底,分三个阶段同步进行。

(一)自查自纠  

各重点工业企业应根据本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照相关检查内容(附件1至附件3),结合自身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并及时整改问题、消除隐患。

(二)现场检查

县市场监管局出动检查组,对全县危险化学品及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等重点工业企业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下达法律文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报告附相关材料报送县市场监管局,有关情况报告抄送相关园区、镇街。

(三)整改复查

县市场监管局适时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立案调查,根据违法情节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将有关结果及时公开;情节严重的,依法列入诚信“黑名单”并上报县安委会予以联合惩治。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企业要认真开展问题、隐患自查自纠,发现并及时消除问题和隐患。各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大检查的重要性,认真负责,保障本次活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协作、严格执法。本次大检查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加强协作,加大对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责令企业及时整改到位,实现闭环管理。对拒不整改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完成的,要严格立案调查并监督企业后续整改。对社会关注度高、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要上报县安委会挂牌督办。

(三)处理投诉、及时汇总。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涉及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计量器具等投诉举报,要依法及时处置,加强信息研判和风险预警。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附件:1.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表

2.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表

3.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监督检查表


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金市监字〔2022〕8号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重点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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