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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0043324169/2022-0209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金乡县霄云镇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镇街文件
成文日期 2022-02-2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霄发〔2022〕7号关于印发《霄云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3 16:2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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霄发〔2022〕7号

 

关于印发《霄云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管区、行政村、镇直各部门:

为全面做好霄云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促进人居环境大提升。结合县人居环境指挥部下发的《关于对镇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考核奖惩办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霄云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1、霄云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

    2、霄云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中共金乡县霄云镇委员会

金乡县霄云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霄云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对镇驻地、全镇33个行政村(包括自然村)、路域村容村貌、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改造、美丽庭院等内容进行考核。

二、考核方式

1、周考核。镇人居环境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成立考核组,每周到各村检查问题,用水印相机拍照并编号登记上册,督促村级对照整改;考核组下一周对上一周拍的各村的问题进行“回头看”,逐一核实销号。

2、月评比。镇人居环境指挥部组织两委班子成员、各管区总支书记和相关部门人员,每月的25日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对每个管区至少两个村进行评比,根据人居环境整治检查评分表进行现场评比打分。

三、奖惩兑现

1、镇环卫办、综合执法中队、村镇办、妇联、水利站等职能部门因工作不利,造成上级检查扣分的,将形成督查通报,视情节严重程度,计入干部执行力档案。

2、在每周的考核中,对反馈的问题点村级未能及时整改销号的,每个问题点扣除村级绩效考核分0.1分,并对村干部各罚款30元。

3、在月底评比时,每次成绩按照百分制量化排名、公布。

(1)位居前三名的村,分别给予村级600元、500元、400元的奖励,对位居第一名的管区给予800元的奖励。

(2)位居后三名的村,第一次扣除村级绩效考核分2分,村支部书记做表态发言;第二次扣除村级绩效考核分3分,给予村支部书记罚款200元。

(3)连续两次排名后三名的村,给予村主职干部发放流动黄旗;连续两次排名最后的管区,管区书记领流动黄旗,包保管区的两委成员表态发言。

(4)每月排名后三名的村,纳入下月必查范围。

4、对本村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力,反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整治的,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将为该村雇工人和机械进行整治,因此产生的费用从该村收取的环境费中扣除。

5、对在市、县月检查考核排名中分别位于前20名、前10名的村,给予全镇通报表扬,并加绩效考核分3分;对在市、县季度检查考核中排名分别位于前20名、前10名的村,给予全镇通报表扬,并加绩效考核分五分,同时给予2000元的工作经费奖励。

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镇人居环境指挥部报请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2:

 霄云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高红涛  党委书记

张现勇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周  倩  党委副书记

        郭  刚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  海  副镇长

        王洪娟  三级主任科员

        李  霏  网格化服务中心主任

        张海波  村(社区)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李  静  党建群团办公室主任

成  员:孙庆伟  镇派出所所长

        周小新  镇综合执法中队队长

        张玉川  镇市场监管所所长

        刘玉峰  镇市容环卫办主任

        赵金艳  水管站站长

        葛桂利  妇联主任

        荆为举  村镇办主任、东南管区书记

        韩国华  西南管区书记

        张武刚  镇南管区书记

        李书会  社区管区书记

        江玉玺  中心管区书记

        郑宜山  东北管区书记

        翟国际  西北管区书记

        韩国争  镇北管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容环卫办公室,刘玉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word版】霄发〔2022〕7号关于印发《霄云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的通知.doc

【PDF版】霄发〔2022〕7号关于印发《霄云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