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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004332328T/2022-0213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金乡县司马镇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镇街文件
成文日期 2022-03-3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司政发〔2022〕9号——司马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司马镇南四湖流域汛前水质保障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31 16:5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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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政发〔2022〕9号



司马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司马镇南四湖流域汛前水质保障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管区、行政村,镇直各部门:

为全面做好司马镇南四湖流域汛前水质保护工作,促进南四湖流域水质大提升,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司马镇南四湖流域汛前水质保障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司马镇南四湖流域汛前水质保障行动方案》

《司马镇南四湖流域汛前水质保障行动方案任务表》


司马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司马镇南四湖流域汛前水质保障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近期关于南四湖流域水质要求,扎实推进《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鲁环发〔2021〕4号)、《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方案》(济办发〔2021〕3号)和《金乡县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金环委〔2021〕1号),为保障我镇南四湖汛期水质稳定达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汛前,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度重点任务工程取得初步进展。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一河一策一专班

1. 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巡河。常态化巡查河流,形成问题清单,定期移交责任单位,及时整改销号,坚决消除本辖区河流流域水质隐患,5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环保所、各行政村。)

2. 发挥水质自动监测监控体系作用。依据市、县生态环境局通报我镇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每月对未达到考核要求的相关责任村居进行督办,5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环保所)

(二)开展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行动

1. 开展农田退水污染治理行动。

制定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方案,3月底前完成。加强化肥农药生产经营管理和使用指导,重点推动今冬明春精准施肥、科学用药,5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农技站)

完善排灌系统,结合高标准农业项目建设,推进“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工程,深入实施农田退水源头治理,5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农技站)

2. 开展农业废弃物清理行动。

集中清理田间地头、沟渠路边农作物秸秆、地膜、农药包装物,4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农技站)

3. 强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

启动畜禽养殖散户污染排查行动,重点排查治理直排沟渠、直接影响水质的养殖点;推进养殖专业户配建治污设施,对因扩大生产由散养户变为养殖专业户的,做到治污设施应建尽建。坚决杜绝以资源化利用为借口,随意乱堆乱放。针对排查出来的治污设施不配套、建而不用、粪污露天堆放、污水直排等问题,督促村居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优先推进东鱼河、苏河、兴司边沟周边区域。制定《散养户污染治理和粪污资源化利用规范》,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养殖户及时清理粪污,严禁粪污直排情况发生,4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畜牧站)

4. 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启动实施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5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水利站)

启动全镇所有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查工作,4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水利站、村镇办)

5. 持续实施河道综合整治。开展排查,清理水面漂浮垃圾、底部淤泥和岸边杂物,确保河道、沟渠、池塘畅通整洁,水体清澈、无淤积,无堆积杂草杂物,5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水利站)

(三)开展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提升行动

1. 大力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加快实施村居的雨污合流制管网建设,全面完成2021年度任务,启动实施2022年度工作,5月底前完成时序任务。(责任单位:村镇办)

2. 加强初期雨水治理。研究制定2022年汛期初期雨水收集、利用和处置方案,3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村镇办、水利站)

3. 加强镇村面源管理。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严厉查处一批向雨水收集口、雨水管道倾倒泔水、杂物、垃圾、清扫废水等违法行为,每月公开曝光一批;全面开展雨污管网排查,对雨水管中暂存污水,集中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5月底前完成。全面排查改造镇驻地雨污错接混接点,4月中旬前完成。(责任单位:村镇办、综合执法中队)

4. 提高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持续开展镇村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5月底前全镇污水处理厂外排污染物主要指标排放达到时序进度。(责任单位:村镇办)

5. 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5月底前,镇污水处理厂进口的生化需氧量平均浓度达到时序进度。(责任单位:村镇办)

6. 做好治污设施长效运行。制定加强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等相关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措施,推进实施“厂—网—河”一体化管理机制,确保所有设施稳定运行,真正发挥好治污减排效益,4月中旬前完成。(责任单位:村镇办、综合执法中队、水利局、环保所)

(四)实施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整治行动

1. 强化强降水天气水质保障。4月中旬前,研究制定2022年汛期水质保障方案,谋划汛前集中排查整治,汛期采取针对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汛期对河湖水质的影响。细化汛前强降水应急措施,保障河流水质,环保所、水利站、村镇办、综合执法中队、农技站、畜牧站等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共同发力。(责任单位:环保所、水利站、村镇办、综合执法中队、农技站、畜牧站)

2. 实施排污(水)口整治。全面实施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加强排污口管控,发现超标及时处置,5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环保所、水利站、村镇办、农技站、畜牧站)

3. 强化工矿企业监管。严格执行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继续排查辖区内硫酸盐、氟化物超标的煤炭生产等工矿企业,督促企业落实治污责任,采取针对性措施实现排污达标,5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环保所)

4. 开展菹草收割资源化利用示范推广。研究制定菹草资源化利用的方案,建立人工、机械相结合的菹草收割打捞模式,探索菹草综合治理和资源化利用,5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司马中队、环保所、环卫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对辖区内水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完善组织领导机制,确保河流水质稳定达标。各级各有关站所要充分认识保障南四湖及南水北调东线水质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结合本站所、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落实方案和责任清单,任务目标细化分解到每个月,切实强化责任落实。

(二)强化督导调度。镇直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定期组织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村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水质指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采取任务派送、整改销号、问责预警“三单式”模式,实行月调度、月通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肃督办问责。定期通报水质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水质保障不力的责任部门及时督办、约谈。对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环境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不力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导致严重后果且未能及时纠正的;因生态环境保护重大舆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群众反映强烈或者严重污染环境的突出环境问题,未按时完成整改或者瞒报、谎报整改情况的;一律将按照《济宁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量化问责暂行规定》(济办发〔2020〕9号)相关规定,对相关村居、镇直部门责任人实施问责。



附件

司马镇南四湖流域汛前水质保障行动方案任务表

序号

任务名称

目标要求

完成期限

责任单位

责任人

1

一、实施一河一策一专班

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巡河

常态化巡查河流,形成问题清单,定期移交责任单位,及时整改销号,坚决消除本辖区河流流域水质隐患.

5月底前完成

环保所

周光中

2

开展全镇重点河流水质保障检查活动

以河流水质保达标为重点,查找影响水质的突出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并进行通报,督促相关责任村居立整立改或制定整改方案。

4月底前完成

环保所

周光中

3

发挥水质自动监测监控体系作用

依据市、县生态环境局通报我镇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每月对未达到考核要求的相关责任村居进行督办。

5月底前完成

环保所

周光中

4

二、开展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行动


开展农田退水污染治理行动

制定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方案,3月底前完成。加强化肥农药生产经营管理和使用指导,重点推动今冬明春精准施肥、科学用药。结合高标准农业项目建设,推进“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工程,深入实施农田退水源头治理.

5月底前完成

农技站

张  鲁

5

开展农业废弃物清理行动

集中清理田间地头、沟渠路边农作物秸秆、地膜、农药包装物。

4月底前完成

农技站

张  鲁

6

强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

启动畜禽养殖散户污染排查行动,重点排查治理直排沟渠、直接影响水质的养殖点;推进养殖专业户配建治污设施,对因扩大生产由散养户变为养殖专业户的,做到治污设施应建尽建。坚决杜绝以资源化利用为借口,随意乱堆乱放。针对排查出来的治污设施不配套、建而不用、粪污露天堆放、污水直排等问题,督促各行政村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优先推进新东鱼河、苏河、兴司边沟周边区域。制定《散养户污染治理和粪污资源化利用规范》,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养殖户及时清理粪污,严禁粪污直排情况发生。

4月底前完成

畜牧站

张安锋

7

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启动实施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


5月底前完成

水利站

李新祥

启动全镇所有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查工作。

4月底前完成

村镇办

水利站

李  亚

李新祥

8

持续实施河道综合整治

开展排查,清理水面漂浮垃圾、底部淤泥和岸边杂物,确保河道、沟渠、池塘畅通整洁,水体清澈、无淤积,无堆积杂草杂物。

5月底前完成

水利站

李新祥

9

三、开展城镇环境

基础设施提升行动


大力推进雨污分流改造

加快实施镇村的雨污合流制管网建设,全面完成2021年度任务,启动实施2022年度工作。

5月底前完成时序任务

村镇办

李  亚

10

加强初期雨水治理

研究制定2022年汛期初期雨水收集、利用和处置方案。


3月底前完成

村镇办

水利站

李  亚

李新祥

11

加强城市面源管理

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严厉查处一批向雨水收集口、雨水管道倾倒泔水、杂物、垃圾、清扫废水等违法行为,每月公开曝光一批;全面开展雨污管网排查,对雨水管中暂存污水,集中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5月底前完成。全面排查改造镇驻地雨污错接混接点,4月中旬前完成。

5月底前完成

村镇办

综合执法中队

李  亚

赵志祥

12

提高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持续开展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镇污水处理厂外排污染物主要指标排放达到时序进度。

5月底前完成

村镇办

李  亚

13

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镇驻地处理厂进口的生化需氧量平均浓度达到时序进度。


5月底前完成

村镇办

李  亚

14

做好治污设施长效运行

制定加强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等相关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措施,推进实施“厂—网—河”一体化管理机制,确保所有设施稳定运行,真正发挥好治污减排效益。


4月中旬前完成

村镇办

综合执法中队

水利站

环保所

李  亚

赵志祥

李新祥

周光中

15

四、实施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整治行动

强化强降水天气水质保障

研究制定2022年汛期水质保障方案,谋划汛前集中排查整治,汛期采取针对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汛期对河湖水质的影响。细化汛前强降水应急措施,保障河流水质,环保所、水利站、村镇办、综合执法中队、农技站、畜牧站等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共同发力。


4月中旬前

环保所

水利站

村镇办

综合执法中队

农技站

畜牧站

周光中

李新祥

李  亚

赵志祥

张  鲁

张安锋

17

实施排污(水)口整治

全面实施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加强排污口管控,发现超标及时处置。


5月底前完成

环保所

水利站

村镇办

农技站

畜牧站

周光中

李新祥

李  亚

张  鲁

张安锋

18

强化工矿企业监管

严格执行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继续排查辖区内硫酸盐、氟化物超标的煤炭生产等工矿企业,督促企业落实治污责任,采取针对性措施实现排污达标。

5月底前完成

环保所

周光中

20

开展菹草收割资源化利用示范推广

研究制定菹草资源化利用的方案,建立人工、机械相结合的菹草收割打捞模式,探索菹草综合治理和资源化利用。


5月底前完成

自然资源司马中队

环保所

环卫办

刘汉真

周光中

孙洪合

司马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印

司政发〔2022〕9号——司马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司马镇南四湖流域汛前水质保障行动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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