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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593615886A-YB/2022-029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金乡县医疗保障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2-04-0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金医保发〔2022〕12号关于印发《2022年金乡县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08 0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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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印发《2022年金乡县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各镇街医保经办机构,各定点医药机构:

现将《2022年金乡县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金乡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8日

2022年金乡县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

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决策 部署,积极推进《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根据市医保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持续巩固《条例》宣传成效,深入《办法》宣传解读,强化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的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二、宣传主题

2022年金乡县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的主题为“共筑医保基金防护线,管好用好群众治病钱”。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县医保局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周小丽

副组长:隋志国  侯  健  

成  员:高玉凤  胡峰立  张  霞  朱海丽  

李  帅  董莎莎  孙  辉  张伟东  

战秀芳  胡  静  郭夫祥  吕  辉

职责分工:

基金监督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负责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总结;及时将宣传资料下发至定点医药机构,督导各定点医药机构公布举报电话;对宣传月期间受理的违法违规案件,及时开展检查,做好基本基金相关政策宣讲及培训工作,与市局同步举办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建立金乡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专家库。

办公室负责负责新闻媒体联系,协调、宣传工作;后勤保障、宣传资料印制等工作,并在在门户网站等平台上设置打击欺诈骗保专题专栏,及时刊登打击欺诈骗保情况。

局机关各科室根据各自职责提供关政策材料。

县医保中心负责提供经办服务流程、指南及住院报销、门诊慢病、长期护理保险等政策解读。

各镇街医保经办机构和各定点医药机构按照工作要求做好政策宣讲及培训工作。  

四、宣传内容

(一)解读《条例》《办法》。系统宣传《条例》《办法》的立法背景、基本原则、主要内容、法律责任等规定,开展基金监管案例分析,推动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全面准确掌握,各类定点医药机构从业人员和参保人员自觉遵守执行,营造全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宣讲基金监管政策。全面宣传全民依法参保、实名制就医和医保基金使用、欺诈骗保案件行刑衔接等政策规定,引导用人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依法依规享受医疗保障待遇,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依法合理使用医保基金。

(三)宣传医保惠民实事。广泛宣传医保卡“一卡通行”、简化异地就医政策、住院及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联网结算、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基层医保工作站点建设等便民举措,DIP付费改革、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等重点改革举措;多渠道宣传大病保险、普通门诊统筹、长期护理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两病”用药、新冠疫苗和核酸检测医保支付等惠民政策,增强广大群众的医保获得感、幸福感。

(四)畅通举报渠道。深入宣传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5号令)和《山东省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等规定,公开各级医保主管部门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五、宣传活动

(一)举行启动仪式。

1.时间安排:4月1日14:30-17:00

2.活动地点:县医保局会议室(与市局主会场同步)

3.活动内容:根据市局安排部署,启动2022年金乡县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

4.参加人员:医保局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各乡镇卫生院院长。

(二)市县同步举行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

1.时间安排:4月中旬完成

2.活动地点:县医保局会议室

3.活动内容:举办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根据市局安排部署,建立金乡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专家库。

(三)印发宣传材料。

按照省、市医保局部署,统一发布《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动漫小视频》等宣传素材。在4月中旬前集中编印一本基金监管政策汇编,及时发放到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供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学习;集中印制一套宣传海报、宣传折页等,供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在大厅、窗口、门店等场所张贴、发放;要征选制作一批宣传用语、短视频,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发布、宣传。

(四)开展专项培训。

1.时间安排:4月中下旬

2.活动地点:县医保局,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各定点医药机构。

3.活动内容:

(1)对县医保局医保基金监管人员开展培训;

(2)对医保协议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分管负责人、医保办负责人、相关医保医师开展培训;

(3)对医保经办机构(含家商业保险公司)相关经办人员开展培训。

(五)报送执法案例。

1.时间安排: 4月20日前

2.征集范围:金乡县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普遍指导意义的执法案例。

(六)曝光典型案件。

1.时间安排: 4月20日前

2.曝光范围:金乡县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等各类监管对象欺诈骗保典型案件。

六、氛围营造

(一)多种形式宣传。安排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各定点医药机构通过海报折页、宣传栏、公益广告、情景短片、普法栏目、普法知识竞答、动漫视频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运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方法,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

(二)多种载体宣传。组织媒体集中报道,主动发布《条例》《办法》解读、新闻稿件、典型案例,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多种渠道宣传《条例》《办法》内容,利用户外大屏、楼宇终端、公交移动电视等播放普法公益广告、动漫宣传片和欺诈骗保情景短片,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三)贴近群众宣传。宣传月期间,在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第三方合作机构开展集中宣传,利用LED显示屏等滚动播放《条例》《办法》宣传用语和宣传片,同时在医疗机构就诊窗口和医保经办窗口发放宣传折页,张贴宣传海报。深入基层、乡村、社区,有针对性地宣讲医保法规政策,答疑解惑,实现宣传活动全覆盖。

七、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集中宣传月活动,坚决扛起维护基金安全的政治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单位基金监管工作实际,制定集中宣传月实施方案并切实落实到位;县医保局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加强与宣传、司法、公安、财政、卫健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强化宣传策划,拓展宣传渠道,形成宣传合力,确保活动有序进行。

(二)创新方式,务求实效。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宣传方式方法,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要发挥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窗口(大厅)、零售药店门店、经办机构服务大厅的作用,运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方法,推动基金监管宣传进街道、进乡镇、进社区。要突出基金监管特点,结合真实案例制作展播“普法短视频”,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采取“到人、管用、有效”措施,提高监管对象和人民群众知法守法意识。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微信等多种方式,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提升宣传效果。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告。县医保中心、各镇街医保经办机构、各定点医药机构要注意收集宣传活动资料,及时整理、上报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县医保局将及时总结上报。各级各部门于2022年4月27日前将宣传工作总结及有关视频、照片、媒体报道等宣传资料,报县医保局基金监督管理科。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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