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28004332539A/2022-0204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金乡县鱼山街道办事处 | 组配分类 | 镇街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2-05-12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关于印发《鱼山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社区、街道各部门、各企业单位:
根据《全县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通过,现将《鱼山街道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鱼山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鱼山街道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强化针对性火灾防控措施,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街道范围内集中部署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及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持续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性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八抓 20项"创新举措,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坚决防范发生严重冲击公共安全和群众心理底线的火灾事故,为全县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重点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于消防安全大检查全过程,聚焦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和火灾防控重点领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牢牢守住消防安全底线。
(一)紧盯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盯商市场、养老服务机构、学校、医疗场所、 宾馆酒店、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公共娱乐等场所,依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济宁市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行业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责任部门分工表>的通知》(济安字【2021】29号)要求,按照各自职责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健全完善值班值守、检查巡查、应急响应等制度措施。持续开展重点单位"零火灾"创建活动,提高单位主动履职和标准化管理水平。要统筹疫情防治公共安全,对人员密集场所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 要落实专人值守,确保紧急情况能够逃生。对查实属于重大风险隐患,可能发生事故的,一律当做事故对待,引发事故的从严追究责任。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拒不采取整改措施的,以危险作业罪追究刑事责任。本部门难以解决的问题报本级政府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二)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全县深入推进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方案》要求,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单位、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完善标准化管理体系,提升标准化管理能力。
(三)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继续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相关部门、派出所等力量要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和消防安全防范服务,逐栋高层建筑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对存在的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设施、管道井防火封堵、电气燃气安全、电动车管理、消防车通道堵塞等突出问题,实行清单式、对账式整治,逐一明确责任,逐项推动整改。
(四)开展居民住宅、群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居民住宅、群租房以及城乡结合部、市场、沿街门店等区域的“合用场所”是发生"小火亡人"的主要场所,各相关部门,发动基层干部职工、派出所、村(社区)等力量深入开展居民住宅、群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广泛发动基层网格力量使用“消防隐患排查APP”,全面摸清、掌握本辖区单位场所底数,分门别类开展消防安全治理。
(五)深化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屋风险治理。按照《全县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重点加强对具有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功能之一的自建房存在的消防安全管理混乱、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住人、疏散通道不畅等突出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特别是对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房屋,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完全防火分隔,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在室内停放、充电,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数量不足,违规安置防盗网、铁栅栏,违规设置冷库和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六类”严重隐患,依法依规采取"拆、改、清、停、建"等工作措施,切实降低火灾风险。
(六)深化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按照省消防救援总队和省卫健委《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鲁消【2022】64号)要求,加大对全街道医疗卫生机构责任制落实、重点部位检查、疏散通道、违章用火用电、消防设施带病运行、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等10项整治重点的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十个严禁"措施,开展标准化建设,建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
(七)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要加强对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组织社区、村居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改,制定问题隐患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整改时限,强化村(居)民的消防宣传教育。要因地制宜统筹推进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车辆装备、电气防火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改造,有效降低火灾风险。
(八)开展物流和生产企业仓储场所整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鱼山街道物流和生产企业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对照方案中整治内容对仓储物流场所集中区域和生产企业的仓储场所开展摸排,摸清场所底数、基本情况,存储物品种类、数量及危险性,督促企业按照《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XF1131-2014)对下级公司及所属仓储、中转、配送网点进行自查自纠,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促进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
(九)深入推进泡沫夹芯彩钢板建筑专项整治。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全县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对辖区内存在未整改的彩钢板建筑,充分用足法律手段、临时查封、责令停止营业等刚性措施, 制定有效可行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分阶段、有步骤地开展整治工作,持续压减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建筑存量,严防增量。
(十)深入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据统计,50%以上的较大火灾和约70%的重特大火灾都是电气引发。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盯“国庆、中秋”等重要节点,组织对节庆活动场所、旅游景点、宾馆饭店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检查,重点查处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串联使用插排、电气线路敷设杂乱等问题隐患。相关部门要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分析电器产品生产领域、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领域、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治理措施,坚持从源头预防电气火灾危害, 全力推动消除电气隐患问题。
(十一)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治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抓住生产、销售、电池改装、停放充电等关键环节,进行全流程整治、系统性治理。行业部门及派出所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力量要集中开展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清查行动,推广安装电动车禁入电梯系统。要印制电动自行车消防宣传图册,在辖区出租屋、群租房、合用场所、“九小场所”、住宅小区等明显位置及街道、社区、农村、车站等公共场所张贴,并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间等显著部位制作固定的标识牌,建立长期宣传阵地。
(十二)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推动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组织, 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职责,充分发动基层网格员力量,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要组织社区居民集中开展火灾警示教育、疏散逃生演练和"三清三关"活动(清走道、清阳台、 清厨房,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十三)大力开展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和演练,助力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结合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协调各类媒体,高频次播放防火提示和消防公益广告,提醒群众规范用火用电用气和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指导人员密集场所及时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逃生设备器材位置和使用方法,发动群众举报身边火灾隐患。
(十四)推行“消防安全检查日”机制。将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三定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检查日”,社会单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知、自查、自改”活动。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带队(十五), 依据风险隐患指南和检查指引,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开展一次以部门、班组为单位的灭火和疏散演练,开展一次消防知识培训,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抓好机制落实, 纳入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三、责任分工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性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八抓20项"创新举措,按照职责分工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1)各行政村、各企业单位
要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把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强化防控期间的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检查督导,推动解决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要履行消防工作职责,通过委托执法方式明确消防行政执法事项,统筹建立完善专职消防救援队和消防工作站,设置消防安全委员会,明确专兼职人员,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消防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措施。
(2)街道有关部门、单位
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的问题,强化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实。
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履行综合监管职责, 对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发改部门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等本部门职责范围和主管行业领域;教育部门负责校外培训机构、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及其教学、科研、实验机构、公共体育场馆、公共体育设施等本部门职责范围和主管行业领域;工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等本部门职责范围和主管行业领域;公安部门负责"九小场所"和村居、社区等本部门职责范围和主管行业领域;民政部门负责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等本部门职责范围和主管行业领域;人社部门负责职业培训机构等本部门职责范围和主管行业领域;住建部门负责建筑业、房地产业、物业服务、燃气、供热、市政公用行业等本部门职责范围和主管行业领域;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有关道路运输企业等本部门职责范围和主管行业领域;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业生产活动等本部门职责范围和主管行业领域;商务部门负责商贸、汽车流通、旧货流通和成品油流通等本部门职责范围和主管行业领域;文化旅游部门负责文艺演出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等本部门职责范围和主管行业领域;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医疗服务机构、卫生防疫等本部门职责范围和主管行业领域;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危化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煤矿除外)等本部门职责范围和主管行业领域;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生产、销售领域等本部门负责领域;机关事务部门负责直接管理使用的办公区、居住区;发改部门负责煤矿、电力、油气管道等本部门职责范围和主管行业领域;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快递等邮政行业;供电部门负责公司产权内电力设备设施。其他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为消防安全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民政部门负责宗教活动场所,妇联负责所属妇女儿童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15日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全面排查阶段(5月16日至7月31日)。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照工作方案,利用100天左右的时间,明确工作职责、任务、要求,开展社会单位自查、行业系统部门普查、监管部门联合检查,彻底摸清隐患底数,建立隐患清单、责任清单,推动彻底整改,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集中攻坚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针对检查排查阶段发现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要进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资金,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对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依法采取断水、断电、断气等强制性措施,直至隐患整改消除。
(四)巩固提升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级各部门要在前期检查排查基础上,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检查排查,固化经验做法,确保社会面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抓好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细化工作措施, 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 各负其责,扎实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三)严格督导问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已列入村绩效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将进行全街道通报;对工作失职造成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附件:鱼山街道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鱼山街道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雪侠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宋 伟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曹 振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周 佳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李 勇 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武装部长
李福灿 街道党工委委员、三级主任科员
王 康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 波 街道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成效 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张兆军 王杰社区党委书记
崔海明 金源社区党委书记
陈延新 金兴社区党委书记
任忠海 金华社区党委书记
张连峰 金聚社区党委书记
介成义 金水社区党委书记
寻向阳 鱼山社区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兼民政办主任
苏海贞 沙河社区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
李建东 窦堂社区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
李 华 金城社区服务中心主任(主持工作)
肖 涛 葛村社区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
程旭馗 鱼山派出所所长
毕福星 王杰派出所所长
王 娟 街道党政办主任
韩 旭 街道村镇建设办公室主任
翟建峰 街道美丽乡村建设办公室主任
程 良 街道财政所所长
李 勋 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袁海峰 街道农技站站长
王清彬 街道林业站站长
周东生 鱼山卫生院院长
刘昌宾 鱼山中心校校长
金鱼政发(2022)43号 关于印发《鱼山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金鱼政发(2022)43号 关于印发《鱼山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