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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MB27973244/2022-0228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金乡县乡村振兴局 组配分类 政策和解读
成文日期 2022-05-1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政策解读】“齐鲁富民贷”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5-12 16:51 信息来源:金乡县乡村振兴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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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品定义

“齐鲁富民贷”是指乡村振兴部门与农业银行、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农担)联合创设,通过山东农担提供增信机制,农业银行向符合条件的一般农户发放,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用的贷款。

二、产品特点

1.贷款对象广:有经营项目、有贷款意愿、无不良信用的一般农户。

2.贷款用途多:可用于农业经营项目、短期资金周转、长期项目建设。

3.贷款额度高:单户贷款额度起点为3000元,最高300万元(含)。

4.贷款期限长:根据农户经营周期和收入情况确定,最长5年。

5.担保门槛低:10万元(含)以上贷款由农担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三、优惠政策

1.贷款利率优惠:1年期贷款利率不超过LPR+20BP。截至2022年5月12日,一年期LPR为3.7%+0.2%=3.9%,即一年期利率不超过3.9%。(LPR利率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最终以实际交易价格为准)。同时贷款期间内自助用信、随借随还。

2.担保费用优惠:济宁市政府财政全额承担辖内齐鲁富民贷担保费用,全省首个地级市!如政策变化按新规定执行!

3.简化反担保措施: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的,可由借款人配偶向山东农担提供反担保。

4.享受财政贴息:借款到期按时还款、未发生逾期的,可申请贷款金额1%-1.5%的财政贴息(粮食种植类客户,财政贴息1.5%;非粮食种植类,财政贴息1%),如政策变化按新规定执行。以粮食种植类客户为例,目前1年期贷款利率3.9%-财政贴1.5=2.4%,即实际承担的年综合利率仅为2.4%

四、贷款条件

持续稳定经营的一般农户,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

1.借款人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且申请借款时年龄和借款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65年(含),在农村区域有固定住所或者经营场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2.借款人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

3.通过农业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正常的生产经营项目。

4.由山东农担提供担保的,须通过山东担保大数据预审、担保审核,且贷款用途符合山东农担担保范围。

5.其他条件。

五、申贷流程

第一步:农户自愿申请,村委会初步筛选。有生产经营贷款需求的农户,本着自主自愿的原则,向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对辖区内所有申贷农户进行筛选,如实填报《“齐鲁富民贷”农户推荐表》,并签字盖章。第二步:政府集中推荐。镇街对照村委会报送的《“齐鲁富民贷”农户推荐表》,从申贷农户经营项目、借款用途是否符合当地经济发展规划、环保要求等方面进行把关,将符合条件的农户汇总报送县乡村振兴局。县乡村振兴局统一将申贷农户名单,推送当地农业银行。第三步:银行和农担调查审批。农行、农担组建服务团队,进村入户开展贷款调查,建立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农户贷款优先审批、优先发放。



金乡县“齐鲁富民贷”营业网点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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