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 > 义务教育 > 学生管理 > 校园安全
索  引  号 11370828004432863E/2022-032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金乡县教育和体育局 组配分类 校园安全
成文日期 2022-05-3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金教体字〔2022〕49号关于印发《金乡县教育和体育局防范应对极端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31 11:27 浏览次数:
分享


各镇街中心校(联区)、县直各学校(集团)、各民办学校、幼儿园、局各科室、二级单位

为做好全系统防范应对、台风、雾霾、暴冰冻等极端天气有关工作,提高学校幼儿园应对突发自然灾害事件的能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教育和体育局制定了《金乡县教育和体育局防范应对极端天气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镇街中心校(联区)和学校幼儿园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认真分析、台风、暴冰冻、雾霾等极端天气可能带来的影响,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反应,周密部署,及时采取预防大雨、大雪、大雾、大风、冰冻等极端天气的安全措施,做好各项应急防范工作。

二、学校幼儿园要针对不同季节易发事故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校车、交通、用电、防火、取暖、防煤气中毒、防滑冰溺水等安全专题教育,同时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及时提醒家长做好学生上放学时段和节假日(停课)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

三、使用校车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学生交通安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行状况的检查维护保养,加强对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的安全法规教育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做到减速慢行,不超员超载。如遇大雨、大雪、大雾、路面结冰等极端天气,各类接送学生车辆要一律停运。

、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学校领导要在岗带班,值班人员要保持通信畅通,发现险情要及时报告处置。如遇雨雪台风雾霾冰冻等极端天气,学校可自行采取调整学生上放学时间、临时停课等措施,并将有关调整安排和安全防范事项提前告知学生和家长,同时报教体局。

                

 

金乡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531


金乡县教育和体育局

防范应对极端天气应急预案

   

为做好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金乡县教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安全预案》等规定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当本发布暴雨、台风、暴雪、雾霾、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红色、橙色、黄色预警时,适用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及幼儿园因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预防和处置。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有序、快速高效的原则,积极稳妥组织学校师生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工作。

2.发生极端天气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镇街中心校(联区)镇街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县教育和体育局。

   3.实行教育和体育局镇街中心校(联区)、学校主要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分工协作,最大程度保障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

4.部门联动,协同应对,科学调度,依法防控,有效应对极端天气灾害,依法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三、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金乡县教育和体育局成立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见附件),教体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和局机关有关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任成员。

1)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在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指导镇街中心校(联区)和学校幼儿园做好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和抢险救灾工作;

    2.贯彻执行上级指挥命令,制定全系统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

3.指导镇街中心校(联区)和学校幼儿园开展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的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

    4.指导镇街中心校(联区)和学校幼儿园做好校舍维修加固、教育教学设施日常维护、交通安全保障等工作;遇到重大灾情时统一下达停课、停止校车运行、师生转移等命令;

5.指导学校做好抢险自救和灾后处置救助工作,组织开展学校灾情调查统计,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2)领导小组有关科室、二级单位主要职责:

1.办公室:负责接受金乡县指挥部的预警发布、指令解除;负责信息报送及有关协调工作;

2.安全监督科:负责督促镇街中心校(联区)和学校幼儿园,做好校车安全、防火安全等防范应对极端天气工作;

3.发展规划科:负责督促镇街中心校(联区)和学校幼儿园,做好校舍、在建工程等防范应对极端天气工作;

4.基础教育科、幼教科:负责督促镇街中心校(联区)和中小学校、幼儿园,制定停课预警响应预案,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指导学校安排学生开展“线上”学习,保证中小学“停课不停学”;

5.职成民教科:负责督促镇街中心校(联区)、中等职业学校、全县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制定停课预警响应预案,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安排好相关课程教学管理;

6.体育卫生科、艺术科:负责督促镇街中心校(联区)和学校幼儿园,制定减少户外活动、停止体育、艺术等比赛活动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学校有关户外室外活动、体育课、大课间活动,业余训练、体育考试测试和运动会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

7.教育和体育发展服务中心、融媒体中心:负责与宣传单位联系,通过公众媒体和教育政务微博等发布预警信息,分析有关舆情,做好应对工作。

3)镇街中心校(联区)、教育集团主要职责:

1.镇街中心校(联区)、教育集团依据金乡县教育和体育局防范应对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制定各自预案,指导所属学校幼儿园做好预案制定和应急演练,负责组织学校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并组织预警应急响应措施的实施。

2.镇街中心校(联区)、教育集团应在预警响应期间,督促检查所属学校幼儿园预案落实情况,统筹协调停课后课程调整和学生体育竞赛、体育考试延期调整等工作。

4)学校幼儿园主要职责:

1.学校幼儿园在属地教育部门指导下,制定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并在接到预警指示后启动实施。做好校舍、教育教学与校内生活设施的安全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2.学校幼儿园按照应急预警级别减少或停止户外运动时,要组织并指导学生和儿童在室内上好体育课及开展体育活动;停课期间要及时通过网络、通讯等形式,为学生提供“线上”学习指导,提示家长做好学生看护工作;有留校学生的学校,应全天开放图书馆、阅览室和室内体育馆场,安排好留校学生的校内生活。

四、预警级别与应急处置

雨雪台风雾霾冰冻等极端天气预警分三级,分为黄色、橙色、红色。

1.黄色预警(III级):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恶劣天气

当本发布暴雨、台风、雾霾、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黄色预警时,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预警信息,具体实施应急预防、指挥处置工作。学校应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并加强对师生与家长的安全教育及风险提示。

2.橙色预警(II级):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恶劣天气并可能持续。

当本发布暴雨、台风、雾霾、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橙色预警信号时,学校应立即采取应急防范措施,适当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加强对师生与家长的安全教育及风险提示,并将预防工作情况报告县教体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3.红色预警(I级):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恶劣天气并可能持续。

当本发布暴雨、台风、雾霾、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时,学校幼儿园应立即采取全天停课措施。镇街中心校(联区)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统一指挥,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应急预防与救灾善后工作。

1)学校幼儿园停课措施具体分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当日22:00前本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且在22:00维持的;第二种情形:当日22:00至次日6:00(含 6:00)发布过气象灾害红色预警的。发生上述两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情形,学校应立即采取全天停课措施,并及时通知到学生及家长。对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学生,学校要做好相应安排。

2)6:00以后至上课前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的,学校应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对延误到校(未到校)的学生不作迟到(缺课)处理;为学生上学提供交通工具的学校或服务者,应按规定落实紧急停运措施,保障学生交通安全。

3)上课期间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的,学校可继续上课,及时调整放学时间并告知学生家长,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五、防范措施

1.学校幼儿园要针对极端天气制定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及时掌握预警信息,根据不同级别预警信号,适时做出正确判断,并通过多种方式向学生家长通报。在极端天气影响学生正常上下学情况下,学校有权自主调整作息时间,采取停课、提前放学、延时放学、通知家长接送、教师护送等安全措施,并及时上报县教体局领导小组。

2.学校幼儿园在遇有天气突变、灾情等级信号为红色的特殊情况下,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在第一时间内做出正确判断,并随天气变化及时做出调整。

3.学校幼儿园要加大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如遇恶劣天气要立即停运接送学生车辆,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4.极端天气过后,学校幼儿园要立即开展减灾自救,及时组织教职员工清,确保校内通道畅通。校园内重要部位设立警示牌,高危部位人员撤离,用警戒线、防护网封闭,必要时设专人看管。要及时处理因极端天气造成的安全隐患,包括学校校舍等建筑设施,车棚、篮球架、宣传栏、旗杆、电线等设备设施和花草树木等,出现损坏时要及时修复。

5. 学校幼儿园要加强极端天气期间值班安全保卫工作,做到24小时有人在岗,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灾情,在最短时间内逐级上报,为上级指挥决策提供快捷有效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