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28004332205R/2022-0287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金乡县马庙镇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镇街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2-06-24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各管区、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
新修订的《马庙镇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马庙镇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
马庙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马庙镇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镇经济可持续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经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以下预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由书记、镇长任指挥长,武装部部长、常务副镇长、分管副镇长及其他科级干部任副指挥长,武装、财政、自然资源、派出所、水利、村镇、道路、教育、卫生、应急办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管区书记、主任任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成员,全面负责落实今年的防汛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值班室设在镇水利站。
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本单位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防汛工作全面负责。在防汛工作中,要严肃纪律,顾全大局,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职责,绝不能推诿扯皮,推卸责任,坚持局部服从全局,服从指挥部的调度指挥,对玩忽守职,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明确任务,抓好落实。
在防汛工作中,要严格按照上级的总体部署,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按照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最大限度的减轻洪涝灾害带来的损失。各管区、村和各部门要严格按镇防指的统一部署,全面做好影响排水障碍物的清理,确保排水畅通。对重点险工险段要强化措施,严防死守,落实好防汛料物、物资的储备,做好抢险队伍逐一登记造册工作。
三、提高认识,增强责任。
防汛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保障和重要支撑,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近年来我镇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社会各项事业明显提升。但同时对防汛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防汛形势十分严峻。全镇上下应进一步增强防汛意识,增强防汛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全面落实各项措施,确保所有工程安全度汛。
四、适用范围和部门职责。
(一)马庙镇辖区内发生洪涝灾害时适用本预案。
(二)指挥部是全镇防汛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全镇防汛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领导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落实好防汛料物,组织抗洪抢险工作。
宣传办:负责组织指导网站、公众号、广播等平台对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按镇防指要求及时向公众发布雨情、水情、灾情汛情、旱情、台风预警等信息,跟踪报道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活动,向社会宣传防汛抢险、抗旱救灾、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各村、各企业做好安全宣传教育。
党政办:负责协调全镇防汛抗旱期间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开展,以便各项工作紧张有序,负责防汛有关的来电、来访。将掌握的与防汛有关的情况及时向镇防指汇报。
武装部:根据防汛抗旱需要,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抗旱救灾及执行重大防洪抗旱任务。
派出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质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供水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协助做好河湖清障及抢险救灾道路的通行工作,确保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
督查室:负责对镇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村委会、各相关部门(单位)防汛减灾工作宣传布置、工作落实、值班值守、应急处置等情况开展跟踪问效;针对各部门(单位)在开展防汛减灾工作中的不作为、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或造成安全事故及影响的督办、查办。
水利站:负责防汛抗旱工作的行业管理;组织制定防洪预案和水资源调度预案;提供水情、旱情、灾情和洪水预报,做好防汛调度和抗旱水源的调度;收集雨情、水情、旱情;负责防汛抢险及水毁工程修复的技术指导;健全值班制度,做好24小时值班;负责全镇主要河道管理工作,对发现险情,必须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抢早抢小,并及时向镇防指报告。
应急办:组织、指导、协调全镇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承担重大水旱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协助镇党委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向镇防指提供灾情信息;统筹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组织、协调灾区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及特大防汛抗旱防台风经费,并监督经费使用;负责监督、指导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安全度汛工作的督查和检查,防范洪涝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村镇办:负责镇域危险房屋的排查;负责指导建筑企业做好建筑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确保各类施工设施安全度汛;加强对城镇污水等单位行业的防汛指导,确保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进行。
综合执法中队:负责加强对大型广告牌匾的管理,组织各相关单位检查加固,防止发生脱落和倾倒;负责及时清理倒伏树木和断枝。
工办:负责指导工业行业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在紧急情况下组织、协调、调度企业防汛抗旱所需的机械、物资等重要生产要素。
民政办:负责做好本单位、本行业重点领域的防汛防台风安全工作,抓好养老院、敬老院等重点区域的安全度汛工作。
教委:负责组织指导学校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学校做好教职工、学生水旱灾害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校师生的安全意识、节水意识,提高其避险自救和互助能力,做好校舍安全排查和维护,努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财政所:负责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灾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及时下拨资金并监督使用。
自然资源管理所:负责对镇内地质自然灾害的监测、勘察和预防工作,制定防御方案,落实防御措施,提供干旱地区水文地质图等资料。负责指导、协调林区防汛及国有林场、苗圃的救灾生产恢复工作,组织供应防汛抢险所需的木材,组织协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清除河道行洪区内的阻水林木;紧急防汛期间,协助办理砍伐林木和林区土方采控审批工作。
环保所: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汛期水环境污染的监督、预警监测,及时通报汛期水环境质量状况。
交通办:负责镇村道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道路畅通;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建设单位强行清除阻碍行洪设施;紧急组织运力,优先运送防汛抢险、防疫、抗旱人员和物资设备;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时,组织提供所需车辆运输工具。
农技站:负责监测、发布农业灾情,负责指导农田排涝和农业抗旱技术服务;协调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农业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旱涝等灾情信息并上报镇防指。
卫生院:组织指导做好灾区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镇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与防治措施建议,组织调度医疗卫生救援人员及时赶赴灾区,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
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依法加强市场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保障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
供电所:负责所辖电力设施的运行安全;保障防汛抢险、排涝、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尤其是抢险现场的应急电力供应。
各管区:压实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责任,抓好辖区内水利设施、水源、河道、涉水工程、沟渠、泵站、电力设施、道路等的日常巡查和管养维护,建立健全检查工作台账和档案资料;建立清障排险工作制度,疏通淤积,畅通沟渠、保障水利设施的安全蓄水和行洪能力;重点落实日常监测和报告,灾害发生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并科学组织和转移受威胁群众,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镇通信部门:负责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防汛抢险、排涝、抗旱、救灾通信畅通;做好发生特大洪水时应对的通信手段。
五、防汛重点河域。
序 号 | 河域名称 | 负责领导 | 负责人 |
1 | 新万福河 | 张 杨、周园园 | 王增峰、王大滨 |
2 | 金城河 | 李 芃、许允腾 | 张洪涛、王增峰 |
3 | 老西沟河 | 张树国、陈利国 | 张洪涛、王全堂、王伟东 |
4 | 新西沟河 | 周尚印、王留德 | 王伟东、王海东 |
5 | 金马河 | 芮东琳、杜后泉 | 汤桂香、刘 杰、王大滨 |
6 | 彭河 | 赵胜群、张 猛 | 王大滨 |
六、防汛预警等级及应采取的行动
预警等级:防汛防台风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预警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防汛防台风Ⅳ级预警(蓝色)应采取的行动: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分管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部署防汛防台风工作,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强洪水调度,加强辖区内工程的安全监测和巡查,根据水情、工情、险情自行安排好本级防汛物资、资金、队伍和防洪调度工作。
二、防汛防台风Ⅲ级预警(黄色)应采取的行动: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部署防汛防台风工作,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实时发布预警信息,有关防汛防台风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赴一线组织指挥或指导工作,根据预案做好防汛防台风抢险准备和群众安全避险准备,重点防汛部位抢险人员集结待命,防汛物资仓库做好出库和运输准备,强化基层现场报汛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本级防汛救灾物资、资金、队伍,做好防洪工程调度及险情抢护。
三、防汛防台风Ⅱ级预警(橙色):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部署防汛防台风抢险工作,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实时发布预警信息,有关责任人上岗到位、靠前指挥,有关防汛抢险队伍在一线待命,加强防守巡查力度,及时控制险情,随时做好受威胁地区群众安全转移准备。重大险情区域及相关蓄滞洪区及时组织群众避险转移。
四、防汛防台风Ι级预警(红色):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部署抢险救灾工作,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实时发布预警信息,有关责任人上岗到位、靠前指挥,加大查险、排险、除险力度,全力做好人员转移安置工作,做好参加抗洪抢险部队的后勤保障工作。有关防汛抢险队伍严阵以待,加强防守巡查力度,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
七、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行动
按照洪灾的严重程度,将应急响应行为分为四级,即Ⅰ—Ⅳ级,颜色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一、Ⅳ级(蓝色)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行动:
(1)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分管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安排部署并坐镇指挥,镇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参加,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将情况及时上报镇政府,镇防指指挥长,并通报镇防指成员单位。有信息报送任务的部门和单位,每隔4小时将有关信息报送镇防指,重要信息随时报送。镇防指适时通过微信群、电话、广播等媒体向全社会发布汛情通报。
(2)镇防指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密切监视汛情、台风发展变化,加强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指导,视情派出专家组指导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
(3)镇应急办指导各管区、各村组织应急救援;协助镇党委、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一调度应急物资和应急救援装备,保障救灾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协调调拨救灾物资,管理、分配各类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4)水利站指导各管区、各村和有关部门做好河道泄洪工作以及对出险堤防、涵闸等进行抢护的技术意见和灾后水毁修复,密切监视主要河道水情。
(5)村镇办督促市政设施管理、运营单位、金谷社区做好安全防范和应急排水工作,启动雨水强排泵站,将雨水管道积水排入河道;及时清除垃圾杂物和泥沙,防止雨篦和排水管网堵塞;移动式强排泵车按要求布防到位。
(6)综合执法中队要加强对大型广告牌匾的管理,组织各相关单位检查加固,防止发生脱落和倾倒;及时清理倒伏树木和断枝。
(7)农技站指导各管区、各村做好农田排水及农业防灾减灾工作。
(8)镇防指其它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要与镇防指密切联系,加强值班,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做出工作部署并开展工作。
(9)各管区、各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作出具体安排部署,统筹做好防洪工程调度、防汛抢险、抗旱救灾、人员避险转移安置等工作。并将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情况及时报属镇政府和镇防指。
二、Ⅲ级(黄色)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行动:
(1)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安排部署并坐镇指挥,镇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参加,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将情况及时上报镇政府,镇防指指挥长,并通报镇防指成员单位。有信息报送任务的部门和单位,每隔3小时将有关信息报送镇防指,重要信息随时报送。镇防指适时通过微信群、电话、广播等媒体向全社会发布汛情通报。
(2)镇防指组织有关部门形成工作专班,实行集中联合办公,密切监视汛情、台风发展变化,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在新闻媒体上发布汛情、旱情、台风通报。
(3)镇防指派出工作组和专家组,指导各管区、各村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
(4)应急办指导各管区、各村组织应急救援;协助镇党委、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一调度应急物资和应急救援装备,保障救灾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协调调拨救灾物资,管理、分配各类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水利站监督有关河道紧急泄洪,向下游和左右岸受威胁地区发出预警。指导各管区、各村和有关部门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监测和对出险堤防、涵闸等进行抢护提出技术意见和灾后水毁修复,加强降水监测及主要河道水情监测。
(6)村镇办做好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维护、城镇防汛工作。
(7)综合执法中队加强对大型广告牌匾的管理,组织各相关单位检查加固,防止发生脱落和倾倒;及时清理倒伏树木和断枝。
(8)农技站指导各管区、各村做好农田排水及农业防灾减灾工作。
(9)财政所及时为抢险救灾提供应急资金。
(10)卫健办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11)派出所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会同有关部门营救遇险人员。
(12)镇交通办为抢险队伍、抢险物资和撤离人员组织提供所需车辆,及时运输抢险物资和人员。
(13)镇防指其它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要与镇防指密切联系,加强值班,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做出工作部署并开展工作。
(14)视情请求县防指支援,参与应急处置。
(15)各管区、各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具体安排部署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统筹做好防洪工程调度、防汛抢险、抗旱救灾、人员避险转移安置等工作。有关防汛抗旱防台风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靠前指挥,组织做好防汛抢险、抗旱救灾等工作。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情况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和镇防指。
三、Ⅱ级(橙色)防汛防台风响应行动
(1)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安排部署并坐镇指挥,镇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参加,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将情况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镇防指指挥长,并通报镇防指成员单位。提请镇党委、政府研究部署抢险救灾工作。镇防指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组织动员全社会投入抢险救灾,就近公开征用抢险物资。有信息报送任务的部门和单位,每隔2小时将有关信息报送镇防指,重要信息随时报送。镇防指适时通过电视等媒体向全社会发布汛情通报。
(2)镇防指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台风和工情的发展变化,组织事发地异地会商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应对措施,在新闻媒体上发布汛情、旱情、台风通报。
(3)镇防指派出工作组和专家组,指导各管区、各村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
(4)应急办指导各管区、各村组织应急救援;派出指导组现场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协助镇党委、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一调度应急物资和应急救援装备,保障救灾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协调调拨救灾物资,管理、分配各类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水利站监督有关河道紧急泄洪,向下游和左右岸受威胁地区发出预警。派出专家组指导各管区、各村和有关部门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监测和对出险堤防、水库、涵闸等进行抢护提出技术意见和灾后水毁修复,加强降水监测及主要河道、水情监测和洪水预报。
(6)村镇办组织雨水强排泵站满负荷运行,持续将雨水管道积水排入河道;配合派出所部门对积水区域实施交通管制;已布防移动式强排泵车持续排水,降低积水点水位;机动性强排泵车按照指挥中心指令做好排涝抢险工作。
(7)财政所及时为抢险救灾提供应急资金。
(8)卫健办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9)派出所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会同有关部门营救遇险人员。
(10)镇交通办为抢险队伍、抢险物资和撤离人员组织提供所需车辆,及时运输抢险物资和人员。
(11)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工作情况按要求上报镇防指,重要情况第一时间上报。
(12)镇防指视情成立抗洪抢险前线指挥部,统筹组织全镇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救灾工作,救助受灾群众。根据险情灾情需要,协调镇武装部、民兵、应急队参加抗洪抢险、应急救援等应急处置工作。
(13)视情请求县防指支援,参与应急处置。
(14)各管区、各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具体安排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统筹做好防洪工程调度、防汛抢险、抗旱救灾、人员避险转移安置等工作。各级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靠前指挥,组织做好防汛抢险、抗旱救灾、防台风等工作。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情况按有关要求上报镇党委、政府和镇防指,重要情况第一时间上报。
四、Ⅰ级(红色)防汛防台风响应行动
(1)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商,镇防指成员、镇直有关部门参加,做出相应工作部署,必要时提请镇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审议,加强工作指导,同时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县防指。镇防指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组织动员全社会投入抢险救灾,公开征用抢险物资。有信息报送任务的部门和单位,每隔1小时将有关信息报送镇防指,重要信息随时报送镇防指。镇防指适时通过微信群、电话、广播等媒体向全社会发布汛情通报。
(2)镇党委、政府成立抗洪抢险、抗旱救灾或防台风指挥部,下设工作组。同时根据灾情险情情况,视情成立多个前线指挥部,镇领导分片指挥。根据需要随时在镇广播、微信等新闻媒体滚动发布汛情、旱情、台风有关信息,报导防汛抗旱防台风措施。
(3)镇抗洪抢险指挥部实施工程联合调度,紧急拨付救灾资金和物资,组织全镇应急救援力量实施抢险救援,救助受灾群众。
(4)应急办指导各管区、各村组织应急救援;多方向派出指导组现场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协助镇党委、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一调度应急物资和应急救援装备,保障救灾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协调调拨救灾物资,管理、分配各类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水利站监督有关河道紧急泄洪,向下游和左右岸受威胁地区发出预警。派出专家组参与应急抢险技术措施的制定,指导各管区、各村和有关部门加强水利工程监测和对出险堤防、水库、涵闸等进行抢护提出技术意见和灾后水毁修复,加强降水监测及主要河道水情监测和洪水预报。
(6)村镇办确保雨水强排泵站安全满负荷运行,持续将雨水管道积水排入河道;配合派出所对积水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确保移动式强排泵车按照指挥中心指令做好持续排涝抢险工作。
(7)财政所及时为抢险救灾提供应急资金。
(8)卫健办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9)派出所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会同有关部门营救遇险人员。
(10)交通办为抢险队伍、抢险物资和撤离人员组织提供所需车辆,及时运输抢险物资和人员。
(11)镇防指办公室加强值班,及时掌握水情、雨情、工情和灾情,及时将有关信息报告镇防指领导、镇党委政府和县防指,并将领导决策命令及时通知镇防指成员单位及各各管区、各村。
(12)镇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13)请求县防指支援,参与应急处置。
(14)各管区、各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具体安排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统筹做好防洪工程调度、防汛抢险、抗旱救灾、人员避险转移安置等工作。各级责任人迅速上岗到位,组织做好防汛抢险、抗旱救灾、防台风等工作。
根据预案强化巡堤查险和河堤防防守,加强重要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召集有关部门、有关专家研究处理方案,采取应急措施突击抢险,控制险情并及时向相关地区通报信息或发出警报。按照预案组织堤防险工险段附近下游保护区、城乡低洼易涝区等危险地区群众提前转移并妥善安置。防汛防台风工作情况按有关要求上报镇党委、政府和镇防指。
八、工作要求
(一)建立巡查、检查工作机制
1.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汛安全工作,加强日常巡查检查,检查要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并建立健全工作台账。
2.进入主汛期,发生气候异常或突降单点暴雨时,各单位要加强巡查、增加检查频率,对排灌站、易涝点等灾害点等要有落实专人值守,必要时蹲点监测,及时做好信息收集和情况报告,直到险情或灾害排除。
(二)落实防汛抗旱应急队伍和物资储备
进入主汛期,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必须落实不少于20人的防汛应急队伍,同时整合应急救灾储备物资,确保随时调用;镇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要形成协调联动机制,确保政令执行通畅。
(三)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
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必须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严禁出现擅自离岗、脱岗等情况,并做好信息和情报收集。
九、强化纪律,落实督查
各村委会,各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全力抓好2022年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针对工作开展不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将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到位,并扣除年终工作目标考核相应分值;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启动问责程序,并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十、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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