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28553372795B/2023-095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金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组配分类 | 就业政策 |
成文日期 | 2023-10-10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一、受理条件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当地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二、申请材料
(一)网上办理:
1.《金乡县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小微企业吸纳)》(网上填报);
2.毕业证书;
3.银行代发工资明细账(单)。
(二)现场办理:
1.《金乡县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小微企业吸纳)》(2份);
2.毕业证书复印件;
3.银行代发工资明细账(单);
4.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户开户信息。
三、补贴标准
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金额和时间,给予企业最长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
四、办事流程
(一)网上办理: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点击“单位登录”—“公共就业”—“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根据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即可。
(二)现场办理: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向企业注册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即时受理,审核通过的,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六、办理时限
即时受理
七、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37-8771309
监督电话:0537-8721309
八、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链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办理网址: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现场办理地点:金乡县为民服务中心(金珠路与山阳路交叉路口西南角)二楼B05号窗口。
九、工作表单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