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28553372795B/2023-0928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金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组配分类 | 就业政策 |
成文日期 | 2023-10-20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根据《济宁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济财社〔2019〕1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度社保补贴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期限:
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2月31日(请符合条件人员按规定时间办理,逾期未申报办理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享受政策对象范围:
实现灵活就业且已缴纳202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所需材料:
社保卡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各二份。
四、办理地点及流程: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向常住地镇街为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金乡街道居民到居住地所在社区)申请。
五、补贴标准(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每月400元。
六、补贴期限:
1、以初次(首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除距法定年龄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2、在享受补贴待遇期间不再符合享受条件的,终止其补贴待遇。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包括资金拨付到位时间)。
九、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537-8771309
业务监督电话:0537-8721309
金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