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28004432863E/2023-0967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金乡县教育和体育局 | 组配分类 | 教育概况 |
成文日期 | 2023-11-15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一、学校规模和班额
B1.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 2000 人,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 2500 人;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 45 人、50 人。
二、校舍情况
B2.校舍符合相关中小学校舍建筑标准要求,无安全隐患,无危房、危厕、危墙,消防、采光照明等均符合规定要求。
B3.各类主要教学用房单间使用面积、配置数量均达到相关标准,辅助用房满足需要。
B4.办公用房满足行政和教师办公需要。
B5.学生宿舍按常规住校学生人数配置,生均使用面积(按住宿人数计算)小学、初中分别不低于 3.0 平方米、3.3平方米,每间居住学生不宜超过 8 人;食堂餐厅餐位满足学生就餐需要,生均使用面积(按就餐人数计算)不低于 1.2平方米。
B6.厕所应为水冲式,蹲位满足需求,清洁卫生、无异味。
三、体育场地
B7.田径运动场(内设足球场)、篮排球场地、固定体育器材场地均须符合标准要求。
四、教育装备
B8.各类学科专用教室、实验室及功能室配备仪器器材达到国家、省有关配备标准。
B9.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实验室均配备多媒体设备,实现“班班通”;每间计算机网络教室按每人一台的标准配备学生用机,专任教师用机达到每人 1 台。
B10.通用教育设备、办公设备和后勤及生活设备应满足正常教学及工作需要。
B11.生均图书小学、初中分别不低于 30 册、40 册。每年生均新增(更新)率符合标准要求。
B12.普通教室、专用教室、教师办公室、学生宿舍须配备降温取暖设备;学生宿舍须配备盥洗室、卫生间、浴室(或洗浴设施)。学校厨房餐厅设施设备满足食品加工和师生就餐需要,达到相应卫生标准要求。
五、教师队伍
B13.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专任教师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B14.专职教职工配备。教职工与学生比小学、初中分别不低于 1:19、1:13.5,其中职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所占比例小学、初中分别不超过 9%、12%。
B15.教师结构合理。教师年龄、学历、学科结构符合要求,音体美教师配备满足开全课程、开足课时需要。
六、核查等次认定
1.根据 15 项 B 级指标认定被核查学校达标、基本达标、不 达 标 。 B 级 指 标 全 部 达 标 为 达 标 学 校 ; 其 中B1.B2.B3.B7.B8.B9.B13.B14 等 8 项指标基本达标,余项不达标不超过 3 项,判定为基本达标学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判定为不达标学校。
2.有两个及以上校区的学校,各校区均应达到相应标准。
如:某项指标主校区为达标,分校区为基本达标,则该校此项指标为基本达标。
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直接判定为不达标学校。
①存在D 级危房;
②设址在严重污染区或危险区域;
③校园内有明显安全隐患或当年发生严重安全事故;
④学校资产账物严重不符或账目混乱致使无法核查;
⑤未经许可,擅自变更办学地址,设立分支机构办学,严重影响学校安全、教育教学秩序;
⑥核查过程中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