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28593615886A/2023-096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金政发 |
成文日期 | 2023-11-07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2023年4月19日,县政府公布了《金乡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6号)《济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县政府决定对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办的《关于加快金乡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决策事项调整出目录。
二、将县应急管理局承办的《金乡县“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决策事项纳入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三、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按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附件:金乡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金乡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金乡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1 | 金乡县防洪规划(2021-2035年) | 县水务局 |
2 | 金乡县现代水网建设规划 | 县水务局 |
3 | 金乡县节约用水规划 | 县水务局 |
4 | 金乡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5年)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 |
5 | 金乡县“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 | 县应急管理局 |
金政发〔2023〕 11号关于调整《金乡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doc
金政发〔2023〕 11号关于调整《金乡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