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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593615886A/2023-096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金政发
成文日期 2023-11-0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金政发〔2023〕11号关于调整《金乡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7 17:1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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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2023年4月19日,县政府公布了《金乡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6号)《济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县政府决定对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办的《关于加快金乡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决策事项调整出目录。

二、将县应急管理局承办的《金乡县“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决策事项纳入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三、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按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附件:金乡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金乡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金乡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1

金乡县防洪规划(2021-2035年)

县水务局

2

金乡县现代水网建设规划

县水务局

3

金乡县节约用水规划

县水务局

4

金乡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5年)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

5

金乡县“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

县应急管理局

 金政发〔2023〕 11号关于调整《金乡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doc

金政发〔2023〕 11号关于调整《金乡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pdf

起草说明 | 关于调整《金乡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音频解读 | 关于调整《金乡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