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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593615886A/2023-1025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金政办字
成文日期 2023-12-1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政策】金政办字〔2023〕61号关于印发金乡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和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2 16:1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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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DR-2023-0020001

金政办字〔2023〕61号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金乡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和处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金乡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和处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乡县废旧农膜回收和处置实施方案

为了防治农膜污染,推进农膜科学使用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属地管理、使用者责任制原则,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以提高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率为目标,积极构建由政府、农户、企业、社会共同参与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为及时、有效、全面回收和集中处置废旧农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废旧农膜的功能、材质和再利用价值,采取分类回收方式进行回收处置。对具有二次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由使用者归集、市场主体回收后实现二次利用;对于无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实行定点回收、有偿回收和集中统一处置,确保全县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率达90%以上,助力农业绿色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回收处理中心的设立。按照“主体自愿申请、镇街择优推荐、专家审核论证、镇街和主管部门决策”的程序,根据“公平公正公开、便于管理、安全可控”原则,由金乡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设立金乡县废旧农膜回收处理中心2处(简称回收处理中心),负责组织全县废旧农膜集中回收处置工作。

(二)固定回收站的设立。各镇街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公平公正、便于回收、便于管理、安全可控”的原则,设立1处固定回收站。

(三)各镇街根据覆膜作物面积在村级设立废旧农膜临时回收点。

(四)全生物降解膜试验推广。在确保生产稳定的前提下,在全县开展全生物降解膜推广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对土壤的污染。

三、资金补助政策

(一)回收站运营补助标准对达到相关要求的镇街固定回收站,每个按每年2万元标准予以补助,用于废旧农膜回收价格补助、废旧农膜存储、运输、保管费用。

(二)回收处理中心运营补助标准。对达到相关要求的每个回收处理中心按每年7万元标准予以补助,用于回收处理中心人工费用、运输、压缩打包及安全保管处置等费用。

(三)无害化处置政策。无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通过固废处理中心处理,相关费用由财政、农业农村、环卫等部门协商确定

(四)全生物降解膜试验推广。县政府有关部门应积极出台全生物降解地膜试验、示范、推广扶持政策,在技术、资金等方面予以倾斜。

四、工作要求

(一)职责分工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膜使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监督管理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资金筹措、纳入预算和绩效管理。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将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纳入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协助争取项目和资金方面的支持。

县工信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市容环卫中心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站建设、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及处理等相关工作。

镇街负责本辖区内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组织、宣传和监督管理工作。

村民委员会协助镇街组织、督促农膜使用者捡拾废旧农膜,为设立废旧农膜回收网点和开展废旧农膜回收提供便利。

(二)回收程序及要求

1.全县所有回收站点统一设置回收点标牌。严格按回收价格标准回收废旧农膜,严格控制废旧农膜上的泥土和水份,认真做好废旧农膜回收登记台账,做到回收数量与交验数量一致。

2.回收站严格按回收规范要求进行回收,对回收的废旧农膜及时整理。做好回收记录,每年回收数量不低于20吨,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存在套取、冒领补助资金情况,将取消补助资格,并根据法律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3.回收处理中心严格把好回收质量关,防止弄虚作假、掺假使杂,应当根据农膜供应和使用季节,统筹安排时间,及时派车到各回收点归集各类废旧农膜,当场进行称重核对数量并填写交接单(一式三份,回收点一份、当地镇街一份、回收中心一份),必要时对回收点回收交接的废旧农膜采取打折扣方式去除泥土、水分等虚假重量。归集后运送至专库并及时整理打包,分期分批送交加工利用企业或者由专业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每处回收中心归集数量每年不低于150吨,回收中心对归集的废旧农膜以各镇街为单位进行登记造册,做好回收台账,并按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五、本方案自2024年1月12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金政办字〔2023〕61号关于印发金乡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和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金政办字〔2023〕61号关于印发金乡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和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金乡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和处置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对《金乡县废旧农膜回收和处置实施方案(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关于《金乡县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情况

金乡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

主要负责人解读 | 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孟新霞解读《金乡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和处置实施方案》

图文解读 | 《金乡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和处置实施方案》
音频解读 | 《金乡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和处置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