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一件事”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该主题集成服务包括以下服务事项:
1.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2.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
3.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4.供水过户(居民);
5.供电过户(居民);
6.燃气过户(居民);
7.供暖过户(居民);
二、服务对象
金乡县辖区内购买二手房的个人
三、办理条件
金乡县辖区内购买二手房,申请房屋所有权及水电气暖联动过户
四、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 | 来源渠道 | 份数 |
1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 原件 | 纸质/电子 | 申请人自备/无证明系统查询 | 1份 |
2 | 申请人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 原件 | 纸质/电子 | 申请人自备/无证明系统查询 | 1份 |
3 | 不动产权属证书 | 原件 | 纸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4 | 买卖合同(协议) | 原件 | 纸质/电子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1.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2.契税(按契税标准缴纳)。
七、咨询途径
金乡县为民服务中心(金乡县金珠路6号)一楼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服务台,咨询电话:0537—6566573
八、办理渠道
1.线下办理。金乡县金珠路6号县为民服务中心1楼大厅A49-A55不动产登记窗口。
2.线上办理。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通过山东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一件事”。
九、窗口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
冬令时(10月-4月)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夏令时(5月-9月)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十、监督电话
0537-8721408
十一、办事流程图
常见问题:
1. 二手房过户时水电气暖同步过户怎么申请,是自愿的吗?
答:是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受理二手房过户(转移登记)时,按照申请人意愿,选择水、电、气、暖同步办理或自行办理;选择同步办理的,只需填写联合过户申请表,不动产登记部门将不动产交易登记资料及水、电、气、暖过户资料一并受理,受理结果及信息推送给数字底座,水、电、气、暖部门通过数字底座获取相关数据,分别进行办理。
2.二手房(住宅)过户,需带哪些材料?
答: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可现场填写);2.买卖(或赠与)双方申请人身份证件;3.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4.不动产买卖合同(或赠与合同)。
备注:买方/卖方若符合享受契税/个人所得税减免的条件还须提供家庭成员材料(结婚证、户口簿等)同时申请。
3.不动产交易税涉及的产权证满2年、满5年,是按照什么计算时间的?
答:按照取得产权证的时间或完税证明时间孰先原则。
4.已办理房产证,未办理土地证,可以过户吗?
答:如果是国有土地,土地无其他限制的,可以凭房产证过户。如果是集体土地,则无法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