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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一件事”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3-12-20 15:19 信息来源:金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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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登记财产营商环境,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聚焦不动产登记办证问题,围绕“一本证”,做好“一件事”,协同住建、税务、水电气暖等多部门联合发力,无缝隙衔接,通过流程再造、信息共享、压缩时限,切实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有效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二手房过户“一件事”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该主题集成服务包括以下服务事项:

1.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2.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

3.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4.供水过户(居民);

5.供电过户(居民);

6.燃气过户(居民);

7.供暖过户(居民);

二、服务对象

金乡县辖区内购买二手房的个人

三、办理条件

金乡县辖区内购买二手房,申请房屋所有权及水电气暖联动过户

四、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

来源渠道

份数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无证明系统查询

1份

2

申请人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无证明系统查询

1份

3

不动产权属证书

原件

纸质

申请人自备

1份

4

买卖合同(协议)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1份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1.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2.契税(按契税标准缴纳)。

七、咨询途径

金乡县为民服务中心(金乡县金珠路6号)一楼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服务台,咨询电话:0537—6566573

八、办理渠道

1.线下办理。金乡县金珠路6号县为民服务中心1楼大厅A49-A55不动产登记窗口。

2.线上办理。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通过山东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一件事”。

九、窗口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

冬令时(10月-4月)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夏令时(5月-9月)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十、监督电话

0537-8721408

十一、办事流程图

 

 

常见问题:

1. 二手房过户时水电气暖同步过户怎么申请,是自愿的吗?

答:是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受理二手房过户(转移登记)时,按照申请人意愿,选择水、电、气、暖同步办理或自行办理;选择同步办理的,只需填写联合过户申请表,不动产登记部门将不动产交易登记资料及水、电、气、暖过户资料一并受理,受理结果及信息推送给数字底座,水、电、气、暖部门通过数字底座获取相关数据,分别进行办理。

2.二手房(住宅)过户,需带哪些材料?

答: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可现场填写);2.买卖(或赠与)双方申请人身份证件;3.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4.不动产买卖合同(或赠与合同)。

备注:买方/卖方若符合享受契税/个人所得税减免的条件还须提供家庭成员材料(结婚证、户口簿等)同时申请。

3.不动产交易税涉及的产权证满2年、满5年,是按照什么计算时间的?

答:按照取得产权证的时间或完税证明时间孰先原则。

4.已办理房产证,未办理土地证,可以过户吗?

答:如果是国有土地,土地无其他限制的,可以凭房产证过户。如果是集体土地,则无法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