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2023年4月份,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市场主体税费应减未减、应退未退,违规提高市场主体减税降费政策享受门槛等情况在全县执收执罚部门进行全面自查。截至2023年12月18日,未发现我县存在乱收费乱罚款违法违规行为,主体税费应减尽减、应退尽退,提高市场主体减税降费政策享受门槛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