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规划计划 > 计划总结
索  引  号 113708280043320618/2023-005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成文日期 2023-02-14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3-02-14 11:10 浏览次数:
分享

2022年,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支持和市生态环境局的直接领导下,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贯彻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以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目标,倡树“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以“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的实际行动,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一)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能力

以模范机关建设“三级联动”为主线,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召开党员大会8次、主题党日活动20次、党支部书记讲党课2次、理论中心组学习18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翟子超故居、金乡县干部政德教育基地开展红色教育、政德教育2次,开展“学雷锋、献爱心”“机关党员当先锋,战‘疫’一线党旗红”“机关党员当先锋,文明创建我先行”等党员志愿服务实践活动20余次。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组织集体廉政谈话1次、通报违纪违规案例3次、集中观看廉政教育微党课3次、录制廉洁箴言微视频20余条,进一步筑牢廉政底线。创建“党建红引领生态绿”党建品牌,在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群众满意度提升等工作一线,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强化指挥部统筹调度

及时向县领导汇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得到县领导高度支持,2022年,县人大和县政府县级领导轮流带队夜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率先垂范,督导各级各部门落实环保工作职责。抓实抓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建立完善周调度、周通报、周例会工作机制,推进完成4项中央环保督察、15项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强化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统筹调度,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十条线责任分工。2022年共向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提报生态环境议题17个,组织召开指挥部例会和各项推进会议50次,印发污染防治攻坚方案28份,下达督办、通报、提醒函389份,解决环境问题771个。

(三)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一是提升“气质”。落实扬尘源、工业源、移动源、生活面源综合治理措施,完成重点时段保障任务。加强夏季臭氧污染管控,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结合气象条件,对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进行分析预测,提出针对性管控建议。对各镇街空气指标数据及时推送,对各级各部门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周调度、周通报。完成292家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组织开展6次企业培训会,对8家重点企业驻厂包保。加强加油站监管,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抽测,对不合格的13家加油站处罚26万元。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共审核喷码423辆,推进升级390辆。超前完成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更新194辆,全市排名第2位;扎实推进国六和新能源柴油货车清洁化升级,目前升级比例达到10.23%,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2022年PM2.5浓度4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66.2%,完成市局下达的任务目标。

二是改善“水质”。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迎接县委巡察组专项巡察,迅速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联合水务部门持续开展汛前面源污染专项清理整治活动、汛期水质提升保障百日攻坚行动及冬季国省控断面水质保障攻坚行动,共发现并整治问题隐患1590余个。加强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推进7个南四湖流域生态治理重点项目全部完工。强化人工湿地运行维护,对老万福河人工湿地、翔舞湖人工湿地等5处人工湿地植物及时收割,共清理芦苇秸秆2000余亩。落实横向生态补偿工作要求,及时兑现2021年度生态补偿资金,按要求开展断面协议续签工作。配合水务部门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3个村、黑臭水体治理48处。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绘制了城镇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矢量图,编制了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和公示。2022年,万福河清河国控断面、老万福河孙桥村省控断面均值达到地表水Ⅲ类水标准。

三是保障“土质”。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共完成37个转“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对“土地进出平衡”转耕地地块组织了4次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开展新增市级3家重点产废监管企业和2家危废收集处置企业土壤及地下水监督性监测评估,对18家市级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情况进行汇总及公示。开展工业固废排查整治“回头看”和历史遗留问题“大走访”活动,完善18家重点企业大宗固体废物清单台账。强化107家产废企业、1家危废处置企业和1家危废收集企业信息监管,督促企事业单位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登记备案,并完成危废、医废及大宗固废电子转移审批备案。完成国控地下水监测点监测采样和风险防控调查工作,开展国家地下水污染防治区115家工业企业、140家规模化养殖场、78家加油站、3处水源地点位核查工作。

(四)不断增强执法帮扶力度

一是实现队伍建设规范化。深入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把“练兵”融入到每一名执法人员的学习、工作、执法全过程,培训提质、科技赋能、实战强兵,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我局在2021年执法大练兵活动中表现突出,被生态环境部评为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被省生态环境厅记集体二等功;执法大队大队长徐雷被生态环境部评为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个人,被省生态环境厅记三等功。

二是推动办公场所标准化。承租了智慧产业园一处独立院落,按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统一外观标识进行设计、装修,规范设置了调查询问室、执法设备间、信访接待室等办公用房,目前已搬迁入驻,并对照上级要求全面做好验收准备,争取尽快创成县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示范单位。

三是实现执法流程高效化。围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任务,开展了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活性炭更换检查、河流断面水质保障、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专项检查等执法行动,结合群众环境信访线索,形成环境执法常态化高压态势,高质高效抓实环境问题整改。2022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900人次,检查企业1300余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58份,立案查处69家,处罚款261.4463万元,移送公安机关3家,行政拘留3人。处理各类信访601件,落实有奖举报54件,奖励金额35800元,排名全市第二位。积极派员参加省市组织的监督帮扶行动10轮次,均圆满完成了帮扶任务,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和表扬。

(五)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政务服务,提升审批效能。充分发挥重大项目环评管理台账作用,严格落实“环评审批服务单”制度、环评“打捆”审批、简化环评文件编制等一系列创新举措,做到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提供“一对一”、“点对点”帮扶,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加快项目环评审批。在疫情形势下,采取“网上受理、后台办理、线上流转”的评估、审批模式,推行“不见面评估、不见面审批”,确保所有新上项目环评手续及时、高效办理。2022年,共审批环评报告书项目21个,报告表项目52个。

二是规范排污许可证审核、发放。对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及排污单位现场情况开展联合审查,确保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2022年,共为189家排污单位核发排污许可证,其中首次申请17家、重新申请37家、变更申请108家、延续申请27家。

三是做好助企攀登工作。利用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320万元,奖补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企业,其中,奖补康德瑞化工60万元、亿盛实业132万元、键邦化工128万元。受理南天农科、物竞新材料等攀登企业问题诉求21个,已全部解决销号。指导涉气攀登企业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绩效分级,黑猫炭黑完成申报A级企业,华中重钢、宏扬特钢等5家企业完成申报C级企业。严格自由裁量,落实“不罚轻罚”要求,服务企业发展。2022年共办理减轻处罚案件4件,累计减免罚款81.175万元。

四是积极参与“三线一单”落地应用典型案例征集。在市生态环境局领导专家的指导下,以“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推动生态园区建设”为切入点,精心编写典型案例,作为全市精选的2篇案例之一,被市生态环境局提报省生态环境厅,于2022年12月28日被省生态环境厅采纳公布。

(六)提升环境质量监测水平

一是确保智慧环保指挥中心高效运转。完成14家新增重点排污单位在线设备安装联网,审核收录19家重点排污单位设备验收和系统备案,汇总排污许可企业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934份。转办各类在线数据异常92份,小时超标614份,指挥中心通过监控视频线上巡查问题9621个,通过用电监管系统转办用电监管告警事件1037件,全县网格员上报有效案件10294件,均全部完成闭环处置。

二是加强环境监测。对15家废水、36家废气、1家规模化养殖场、3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进行监督性监测,完成2处城区饮用水源地、33个农村饮用水源地、10个入河排污口、6个镇街污水处理站出口、4个环境地表水、3个农村环境土壤点位的监测任务。强化执法与监测联动,完成32家企业执法监测、36次信访监测,提供监测报告22份,监测数据260余条。

(七)守牢环境安全底线

一是狠抓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危险废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危废产生、储存、转移、处置等环节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11个。组织全县138家涉危废企业单位5037人观看学习《危险废物环境安全警示教育片(第二版)》,督导危废经营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晨会”、“开工第一课”等制度,落实我省安全生产“八抓二十项”创新举措。

二是保障辐射安全。强化宣传培训,提升核技术利用单位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做好放射源联网监控工作,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及时发现消除隐患。2022年,共检查核技术利用单位10家,出动执法人员355人次,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54个。

三是强化环境应急管理。督导我县96家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指导并现场参与我县丹佳环境1家危废经营企业和阳光化学、汇能新材料2家重点产废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不断提升环境应急处置水平。

(八)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

2022年6月,我县获准申报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对照36项指标,全面收集材料、高质量修改完善,及时与上级专家沟通对接,于9月底顺利通过专家评审。2022年12月25日,我县被省生态环境厅命名为第三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九)参与筹备高规格现场会

多次参与筹备上级现场会,有力彰显工作亮点。2022年7月6日,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水环境与水循环利用论坛暨济宁能源高盐水资源化利用项目揭牌仪式在我县举办,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各级领导、行业专家参会,对我县金桥煤矿高盐水治理项目给予一致好评。2022年7月22日,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山东省黄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现场推进会在我县召开,省、市各级领导对我县工作给予充分肯定。2022年8月24日至26日,生态环境部在济宁曲阜市举办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管理培训班,期间,生态环境部、省政府有关领导带领参会人员实地考察了我县羊山镇徐楼村生活污水与黑臭水体统筹治理项目,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会后,生态环境部向济宁市致函感谢,市政府督察室对金乡县予以通报表扬。

(十)统筹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职责。防控期间全员下沉,包保上河城、文东嘉苑小区,协助社区做好核酸检测、摸底排查、人员管理等各项工作。切实抓好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安全处置,联合卫健部门对我县18家医疗单位及3处隔离点开展检查,督导医疗废物规范、及时进行收集、转运。防控期间核酸检测加密,医疗废物产生量激增,及时对接济宁远东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保障医疗废物有效转运,杜绝出现积压状况。

二是全力支持第一书记做好驻村工作。我局陈卫国同志担任王丕街道吴岗村第一书记,脱产驻村,全力做好帮扶。积极协调资金13万元,为村集体建设高标准蔬菜大棚4亩,助力村集体增收。协调资金5万余元,安装路灯80余盏,解决群众夜间出行难题。争取300万元建设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下步争取100万元对村内2处坑塘开展生态治理。

三是统筹兼顾,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各项任务,抓好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文明城市创建、双招双引、群众满意度创建、民意5来听等各项工作。

二、2023年工作谋划

(一)思路目标

2023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黄河流域、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引领,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过不懈奋斗,力争2023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土壤安全利用水平巩固提升,固体废物与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固体废弃物有效回收利用率大幅提高,辐射安全监管持续加强。

(二)工作措施

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协调。健全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工作机制,督导十条线责任部门落实工作职责,健全与相关部门联系会商、联动执法、联合响应机制,协调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夏秋季臭氧防治、重点时段空气质量保障等重点工作。统筹抓好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和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以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作为考核标准,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2.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治污、精准治污水平。2023年工作目标:年度PM2.5浓度46微克/立方米,优良率65%。具体措施:一是实施镇街空气质量精准告警。完善线上巡查、实时推送、每周通报、定点帮扶等工作机制,提醒各镇街及时溯源分析、落实针对性管控措施。二是推进104家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规范提升、292家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完成35吨煤粉炉淘汰工作。指导重点企业对标改造,争取2023年评定重污染天气应急绩效A级企业2家、B级企业1家、引领性企业2家。三是以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为主线,开展夏季臭氧污染管控及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实施季节性差异化管控措施。四是完成重点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引导我县1家焦化企业和2家水泥独立粉磨站企业制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年度改造任务。五是加强散煤生产、运输、销售、使用等全过程监管,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清洁取暖覆盖范围,严格管控源头输入,加大散煤市场整治力度,强化散煤燃用管控,切实做好清洁煤推广和保障供应。

3.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引领,全力抓好水环境治理。2023年工作目标:国、省控河流考核断面稳定达标。具体措施:一是推进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深入开展,调度各项重点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推进实施8个流域治理项目。二是加强河流生态保护与修复,针对重点河流硫酸盐浓度较高或氟化物不稳定达标等问题进行整治,推动煤矿矿井水、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实施菹草综合整治,定期打捞收割,降低植物腐烂对河流水质影响。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对处理达标后的排水和微污染河水进一步净化。三是实施入河湖排污口分类整治。深入开展排污口溯源整理及规范化管理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2023年年底前,完成全部入河湖排污口整治任务。四是建立健全跨县界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研判预警、拦污控污、信息通报、协同处置、纠纷调处、基础保障等工作。

4.加强土壤环境管理。2023年工作目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均达到100%。杜绝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具体措施:一是建立危废监管“白名单”和“黄名单”制度,运用信息化管理平台,对固废危废产生、贮存、处置等全环节强化监督。开展新材料产业园危险废物“双基模型”及排放权交易平台建立课题研究,将危险废物集中规范处置纳入公共规划布局、统筹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危险废物处置提供“兜底式”保障。二是督促重点企业完成土壤及周边地下水自行检测,开展关键设施、关键环节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督促地块所有权人完成政府收储、招挂土地的污染状况调查。三是推进济宁丹佳环境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2023年1-6月份完成项目可研、立项、环评等前期手续,2023年7月开始土建施工。

5.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效能。一是推进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对照创建标准,逐项完善提升,争取顺利通过验收,创成全省第一批县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单位,发挥良好示范效应。二是扎实推进执法大练兵活动,加大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实战练兵水平和执法业务技能,争取在全国、全省大练兵活动中保持领先位次。三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不断优化执法方式、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强化非现场监管和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四是持续做好环境信访办理工作,畅通信访举报通道,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形成闭环处理机制,加大跟踪回访力度,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6.全力提升环境监测水平。一是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完成县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确保21项水、气、声监测项目通过资质认定评审,争取年底前取得实验室资质证书。二是加强运维保障,确保全县14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8个河流断面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的正常运行。规范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开展监督性监测,完成各项生态环境监测任务。三是提升智慧环保治理能力,强化指挥中心软硬件建设。加强污染防治监管视频接入,在原有在线监测系统、企业视频监控、网格化平台等基础上,不断拓展监控能力,促进各科室业务融合提升。

7.优化服务,助企攀登。一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加强源头防控,严禁新增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产能,发挥环评在推动碳中和、碳达峰中的作用。落实“三线一单”分区域、分阶段环境治理底线目标,在空间规划、市场准入等方面合理布局我县新上项目,促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是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推动实现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三是助力企业绿色发展。建立2023年服务重大项目进展台账,提前介入,跟进服务。对重大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并联提速、即来即审。完善诉求对接机制,及时收集企业生态环境方面的诉求问题,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整改。强化指导帮扶,优化执法监管流程和法律服务机制,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瞄准短板弱项,强化工作措施,提升监管效能,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