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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0043320618/2023-0054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成文日期 2023-02-1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2023年2月15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3-02-15 16:2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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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泛亚中海(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端特种润滑油、2万吨防冻液、0.2万吨炼油助剂建设项目、加夫德(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高端特种润滑油、2万吨防冻液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5日-2023年2月21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8752305  0537-8721791

通讯地址:hbjhpk@ji.shandong.cn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0万吨高端特种润滑油、2万吨防冻液、0.2万吨炼油助剂建设项目

泛亚中海(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胡集镇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中心大道

济宁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总投资46000万元。

一、废气

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源主要为高端特种润滑油及炼油助剂调和、灌装工序产生的废气;防冻液调和、灌装工序产生的废气;罐区大小呼吸废气。

(1)调和、灌装工序废气

项目调和、灌装工序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总量为6t/a。项目调和、灌装工序产生的VOCs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

(2)罐区大小呼吸废气

项目罐区主要为基础油罐、乙二醇储罐,均为固定顶罐。①储罐小呼吸:小呼吸损耗原因及过程指储罐在没有收发作业的情况下,随着外界气温、压力在一天内的升降周期变化,罐内气体空间温度、物料蒸发速度、物料蒸汽浓度和蒸汽压力也随之变化,排出物料蒸气和吸入空气的过程造成物料损失。呼吸排放是由于温度和大气压力的变化引起蒸汽的膨胀和收缩而产生的蒸汽排出,它出现在罐内液面无任何变化的情况,是非人为干扰的自然排放方式。

②储罐大呼吸:大呼吸损耗原因及过程指储罐在进行收、发作业时,罐内气体空间体积改变而产生的损耗储罐进物料时,由于液面逐渐升高,气体空间逐渐减小,罐内压力增大,当压力超过呼吸阀控制压力时,一定浓度的物料蒸气开始从呼吸阀呼出,直到储罐停止收物料,所呼出的物料蒸气造成物料蒸发的损失。

综上所述,厂界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要求,厂房外无组织废气中NMH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中的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气处理设施的可行性分析

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化工业(HJ 853-2017)》污染物处置可行性技术,产生VOCs废气采用吸附工艺属于可行性技术,本项目采用二级活性炭处理设施处置VOCs废气,此处理措施是可行的。

二、废水

1、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1032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其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等。

2、预处理措施

化粪池:化粪池是一种利用沉淀和厌氧发酵的原理,去除污水中悬浮性有机物的处理设施,属于初级的过渡性污水处理构筑物。根据排污许可技术规范,项目使用化粪池预处理生活污水是有效的,属于水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3、依托污水处理厂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且采取的生活污水污染物防治措施可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是可行的,废水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环境影响可接受。

三、噪声

本项目产生噪声主要来自齿轮泵、调和罐、DL袋式过滤机、空压系统、风机、灌装线等设备运转,噪声源强为75~90dB(A),设备布置在生产车间内,安装基础进行了减震处理,通过车间隔声和距离衰减较少噪声排放。

经预测,本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夜间55dB)。且因拟建项目厂区周围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故不会造成扰民现象。

四、固体废物

1、固废来源及处置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生活垃圾。

(1)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含油抹布、废过滤袋(含滤渣)、废试验品、不可回收利用的废包装桶、废活性炭。

①废含油抹布:项目在搅拌、分装等人工操作过程中有少量原料或者成品滴洒在生产装置上或生产车间地面上,洒落的原料或成品需用抹布进行擦拭,废物类别 HW09,废物代码 900-041-49,属于全过程豁免,可以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②废过滤袋(含滤渣):产品生产过程采用过滤器进行过滤,过滤器内置过滤袋。整个过程处于封闭状态,在此过程中会产生废过滤袋,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可知,过滤袋每三个月更换一次。过滤过程中会产生过滤滤渣,

其主要成份为矿物油及杂质,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属于 “危废代码为 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的 900-249-08 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收集后有资质单位处置。

③废包装桶:项目生产过程中液体添加剂废包装桶定期由供应商厂家回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不可回收利用废包装桶桶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 HW49 其他废物,废物代码 900-041-49,收集后暂存于专用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④废试验品:本项目检验产生的试验废物为:0.05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 HW49 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7-49,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⑤废活性炭

废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规定的危险废物,其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39-49,属于“烟气、VOCs治理过程(不包括餐饮行业油烟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置。

(2)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9t/a,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一般废物暂存、处置环境管理要求

一般固废暂存满足以下要求:厂内一般固体废弃物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规定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并专人负责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同时配合地方要求进行集中处置。

3、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求

项目设置1处危废间,占地面积为50m2,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过滤袋(含滤渣)、废试验品、不可回收利用的废包装桶、废活性炭等,产生量较少,危废库面积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危废库需做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危废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以及《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评价指南》的相关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暂存和处置。

2

年产20万吨高端特种润滑油、2万吨防冻液建设项目

加夫德(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

济宁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总投资42000万元。

一、废气

1、废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

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源主要为高端特种润滑油调和、灌装工序产生的废气;防冻液调和、灌装工序产生的废气;罐区大小呼吸废气。

(2)调和、灌装工序废气

项目调和、灌装工序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总量为10.98t/a。项目调和、灌装工序产生的VOCs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

(2)罐区大小呼吸废气

项目罐区主要为基础油罐、乙二醇储罐,均为固定顶罐。

①储罐小呼吸:小呼吸损耗原因及过程指储罐在没有收发作业的情况下,随着外界气温、压力在一天内的升降周期变化,罐内气体空间温度、物料蒸发速度、物料蒸汽浓度和蒸汽压力也随之变化,排出物料蒸气和吸入空气的过程造成物料损失。呼吸排放是由于温度和大气压力的变化引起蒸汽的膨胀和收缩而产生的蒸汽排出,它出现在罐内液面无任何变化的情况,是非人为干扰的自然排放方式。

②储罐大呼吸:大呼吸损耗原因及过程指储罐在进行收、发作业时,罐内气体空间体积改变而产生的损耗储罐进物料时,由于液面逐渐升高,气体空间逐渐减小,罐内压力增大,当压力超过呼吸阀控制压力时,一定浓度的物料蒸气开始从呼吸阀呼出,直到储罐停止收物料,所呼出的物料蒸气造成物料蒸发的损失。

综上所述,厂界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要求,厂房外无组织废气中NMH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中的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气处理设施的可行性分析

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化工业(HJ 853-2017)》污染物处置可行性技术,产生VOCs废气采用吸附工艺属于可行性技术,本项目采用二级活性炭处理设施处置VOCs废气,此处理措施是可行的。

二、废水

1、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其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等。

2、预处理措施

化粪池:化粪池是一种利用沉淀和厌氧发酵的原理,去除污水中悬浮性有机物的处理设施,属于初级的过渡性污水处理构筑物。根据排污许可技术规范,项目使用化粪池预处理生活污水是有效的,属于水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3、依托污水处理厂可行性分析

(1)污水处理厂简介

污水厂设计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其中全盐量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3416.1-2018)标准,通过管道排至开发区南侧的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系统,人工湿地设计出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经孙瓦房村南侧排水路线排入新万福河。

(2)接管水质

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为生活污水,水质简单,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水质能够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处理能力

园区污水处理厂目前实际最大处理水量约5000m3 /d,拟建项目投产后厂区废水排放量约为4.0m3 /d,排放量较少,占污水处理厂剩余处理能力的比例很小,对污水处理厂的水力冲击负荷小。

综上所述,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且采取的生活污水污染物防治措施可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是可行的,废水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环境影响可接受。

三、噪声

本项目产生噪声主要来自齿轮泵、输送泵、调和罐、智能调和系统、空压系统、风机、灌装线等设备运转,噪声源强为75~90dB(A),设备布置在生产车间内,安装基础进行了减震处理,通过车间隔声和距离衰减较少噪声排放。

本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夜间55dB)。且因拟建项目厂区周围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故不会造成扰民现象。

四、固体废物

1、固废来源及处置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生活垃圾。

(1)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含油抹布、废过滤袋(含滤渣)、废试验品、不可回收利用的废包装桶、废活性炭。

①废含油抹布:项目在搅拌、分装等人工操作过程中有少量原料或者成品滴洒在生产装置上或生产车间地面上,洒落的原料或成品需用抹布进行擦拭,废物类别 HW09,废物代码 900-041-49,属于全过程豁免,可以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②废过滤袋(含滤渣):产品生产过程采用过滤器进行过滤,过滤器内置过滤袋。整个过程处于封闭状态,在此过程中会产生废过滤袋,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可知,过滤袋每三个月更换一次。过滤过程中会产生过滤滤渣,滤袋、其主要成份为矿物油及杂质,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属于 “危废代码为 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的 900-249-08 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收集后有资质单位处置。

③废包装桶:项目生产过程中液体添加剂废包装桶定期由供应商厂家回收。破损的不可回收利用的废包装桶产生量为 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不可回收利用废包装桶桶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 HW49 其他废物,废物代码 900-041-49,收集后暂存于专用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④废试验品: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本项目检验产生的试验废物为:0.10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 HW49 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7-49,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⑤废活性炭

本项目设置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有机废气,活性炭应定期更换,以确保吸附效率。废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规定的危险废物,其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39-49,属于“烟气、VOCs治理过程(不包括餐饮行业油烟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置。

(2)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t/a,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一般废物暂存、处置环境管理要求

一般固废暂存满足以下要求:

厂内一般固体废弃物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规定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并专人负责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同时配合地方要求进行集中处置。

3、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过滤袋(含滤渣)、废试验品、不可回收利用的废包装桶、废活性炭等,产生量较少,危废库面积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危废库需做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危废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以及《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评价指南》的相关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暂存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