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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370828557899981X/2023-0909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金乡县文化和旅游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3-06-1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金文旅字〔2023〕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有线电视网络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2 17:5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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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有线电视网络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鲁广电发[2022]1号),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有线电视网络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党委政府宣传主阵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线电视网络是国家重要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设立和管理。同一行政区域内只能设立一个区域性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县相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我县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住宅建筑、商住楼等有线电视专属网络设施建设管理,实现有线电视网络工程配套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二、建设单位要按照《有线电视网络工程设计标准》(GB/T50200-2018)进行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接入分配网部分设计到户,施工图审机构加强对设计文件的技术性审查。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金乡县分公司应积极配合好方案设计、图纸设计、技术性审查等工作。

三、建设单位要按照《有线电视网络工程施工与验收标准》(GB/T51265-2018)等相关规定组织施工,切实推动有线电视网络工程配套设施“同步施工”。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行业监督管理,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局密切配合,指导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等单位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建设,确保有线电视网络工程配套设施建设质量。同时,加大联合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推动有线电视网络工程配套设施建设。

四、优化网上报装和联合验收流程。有线电视网络设施报装和验收参照《济宁市工程建设项目水电气暖讯联合报装流程再造实施方案》(济建审改字[2021]8号)文件实施,实行一网办理、一窗受理、一张表单、联合踏勘、联合验收。建设单位在编制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完成有线电视网络工程配套设施建设,且由专营单位出具验收意见,确保与主体工程“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五、各有关单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配合有线电视专属网络设施建设,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阻碍或收取费用。各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或老旧小区改造时,对可能影响有线电视专属网络安全传输的 ,应提前告知有线电视网络运营机构,并依据现场情况制定保护措施。迁改建工作应当坚持先建设后拆除原则,避免有线电视信号中断。在迁改建过程中给有线电视专属网络造成损失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金乡县文化和旅游局           金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金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金乡县分公司


2023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金文旅字〔2023〕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有线电视网络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docx

金文旅字〔2023〕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有线电视网络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