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执行和结果公开 > 重大决策执行评估
索  引  号 11370828593615886A/2023-079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重大决策执行评估
成文日期 2023-06-2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关于《金乡县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的后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23-06-29 08:57 浏览次数:
分享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推进全面依法治县、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进程。根据《中共金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县审计局组织开展了对《金乡县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金政发〔2022〕10号)的文件后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

1.评估目的

评估《核对办法》相关制度设计是否科学、合理,是否适应当前的新形势、新要求,是否与其他法律、法规存在冲突,为《核对办法》的今后修改完善提供依据。

2.评估对象基本情况   

本办法共有六章三十条内容。包括总则、审计内容、审计实施、审计结果运用和执行、责任追究、附则。第一章“总则”对公共投资建设项目范围进行界定,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政府与社会合作建设项目;按照全覆盖原则,对县域内公共投资项目采取备案、核查与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计监督,各建设单位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相关资料及工程结算审核结果及时报送审计机关备案,接受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结算审核工作进行指导,对建设单位工程结算审核结果进行核查;第二章“审计内容”、第三章“审计实施”、第四章“审计结果运用和执行”明确了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第五章“责任追究”明确了违反本办法及相关规定需要承担的责任。第六章“附则”明确了施行时间和有效期限。  

3.评估过程

邀请专家、法律顾问等对《金乡县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进行认真研究,经讨论最后得出评估意见。

二、评估内容分析和依据

1.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办法》的制定程序合法,不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未设置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等事项。

2.各方意见及其采纳情况

专家、法律顾问对本《办法》无修改意见。

3.文件实施情况及效果

《办法》已正常施行,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科学合理,切实有效可行。

4.存在的问题

暂未发现问题。

三、评估结论和意见建议

1.评估结论

建议继续执行。

2.对问题和风险的对策建议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