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28593615886A/2023-0794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申报指南 |
成文日期 | 2023-07-04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在校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均由国家负担。
贷款受理对象为:高等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职业技术院校新录取学生和在校生。(具体参见山东省教育厅下发文件要求),国开行对于新申请的助学贷款下调贷款利率,利率下降约0.55个百分点。同时,最长贷款期限从20年延长为22年,偿还本金起始时间从毕业后第4年推迟到毕业后第6年,进一步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家庭的压力,为学生提供更充裕的还款时间
现场受理时间:8月1日—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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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771797 8719797
现场办理地址:金乡县文峰路东段九星花园南门往西50米-金乡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