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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0043320618/2023-084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成文日期 2023-08-14 废止日期
有效性
2023年8月14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3-08-14 09:0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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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山东济矿民生热能有限公司济矿民生热能华能前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18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8752305  0537-8721791

通讯地址:hbjhpk@ji.shandong.cn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济矿民生热能华能前置项目

山东济矿民生热能有限公司

济矿民生热能有限公司现有厂 区内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山东济矿民生热能有限公司济矿民生热能华能前置项目,主要建设2×17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建设辅助系统及“低氮燃烧+SNCR脱硝+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电袋复合除尘器”烟气除治理系统、除灰渣系统等环保设施,煤场、石灰库、危废间等依托现有。项目总投资17752万元,环保投资3058万元,占总投资的17.2%。

1、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对工艺废气的处理措施,以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①有组织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燃煤锅炉烟气。

项目燃煤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SNCR脱硝+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电袋复合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00m高的排气筒排放。

项目有组织废气应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表14要求。

②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原煤输送、干煤棚、灰库、渣仓及脱硫剂储存、使用等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项目运行时应加强生产和设备管理,煤炭输送采用加盖篷布的汽车,装卸时进行洒水降尘;采用封闭式干煤棚,定期洒水降尘;输煤系统采用全封闭方式输送,带式输送机、堆取料机等设备的卸载,采用喷淋抑尘装置;灰渣贮存库和石灰石贮存库等设置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限值,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

2、项目要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量。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化水间废水(超滤废水、反渗透废水、冲洗酸碱废水)、脱硫废水、锅炉排污水、输煤系统冲洗废水、生活污水。

脱硫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满足《火电厂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DL/T997-2020)后,大部分回用于脱硫系统,少部分回用于煤场喷洒;锅炉排污水回用于地面冲洗和脱硫用水;输煤系统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化水间废水部分回用于绿化、道路喷洒、除尘灰加湿、脱硫用水、煤场喷洒等,剩余部分与生活污水一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山东公用达斯玛特水务有限公司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进入山东公用达斯玛特水务有限公司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及距离衰减后,确保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4、做好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处置。拟建项目固废主要为灰渣(包括除尘器收尘)、脱硫石膏、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脱硫废水污泥、含油抹布、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生活垃圾。

灰渣、脱硫石膏收集后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废布袋、脱硫废水污泥进行危废鉴定,按照鉴定结果合法合规处置,鉴定前按危废贮存;含油抹布、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对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废管理规定管理。

固废需严格管理,及时清运。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23)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