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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004432863E/2023-1046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金乡县教育和体育局 组配分类 资助标准
成文日期 2023-08-1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金乡县教育资助政策
发布日期:2023-08-16 15:2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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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1:免学杂费

资助范围: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

资助对象:脱贫享受政策户、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资助标准:按照各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我县执行每学期800元,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本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学费标准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办理流程:每年9月30号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应主动向所在学校提出当年免学费申请,填写《济宁市普通高中免学费申请表》,所在学校在身份核实后,按程序办理免学费手续。

资助项目2:国家助学金

资助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包括民办学校的普通高中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

办理流程:提出申请,由学生出具困难证明材料,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审核后,报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汇总,统一向县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予以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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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监督投诉电话:0537-8719797  0537-8771797

— — — —回    执— — — — —

沿此处剪下上交学校

我已认真阅读《金乡县高中教育阶段资助政策》相关内容,对于资助政策已充分了解。

年级、班级_________  学生签字___________    家长签字___________

*******学校

202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