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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英雄李目辉
发布日期:2023-08-09 00:00 信息来源:济宁市金乡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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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目辉,1992年11月出生于山东金乡县肖云镇店子村。 2006年8月12日下午,他看到本村四名儿童不慎落水,不顾个人安危,奋勇救人,先后把四名溺水儿童救上岸,可自己却因为呛水过多,体力耗尽,沉入水底,献出了年仅14岁的宝贵生命,谱写了一曲舍己救人的壮丽篇章!

  李目辉生前就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他勤奋好学,成绩优异,连年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学习标兵”。他孝敬老人、尊敬师长、乐于助人、品格高尚,所做得好事数不胜数,深得老师、同学和乡亲们的赞赏。

  李目辉同学的英雄事迹感人至深,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中央和省市县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给予了高度评价。2006年9月2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向全省发出通报,追授李目辉为“齐鲁好少年”的荣誉称号,号召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向李目辉同学学习的活动。

  李目辉是济宁金乡人民的骄傲,也是全山东人民的骄傲。他以自己的短暂人生,诠释了生命价值的所在,他死得其所,重于泰山,无愧为当代少年英雄,无愧为忠实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典范。他虽然离开了我们,却为我们留下了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他的英雄事迹是对广大青少年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教育和培养造就“四有”新人的生动教材,是激励各行各业立足本职,扎实工作,服务于人民,奉献社会的强大动力。

精神永驻,浩气长存。李目辉永远是我们学习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