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280043213115/2024-0005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金乡县财政局 | 组配分类 | 工作总结 |
成文日期 | 2024-01-08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一、直达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级下达我县直达资金共计122296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95752元,省级直达资金24246万元, 市级直达资金1236万元。
我县直达资金支出共计119987万元,支付进度98.1%,其中中央直达资金支出95342万元,支付进度99.6%,省级直达资金支出22347万元,支付进度92.2%。
二、工作开展情况
及时将相关通知要求、预警信息等传达到相关业务科室,并抄送分管领导,切实提高相关人员重视程度。明确国库科一名同志主管直达资金监控工作,与相关业务科室密切配合,遵循“三个一”和“两个不过夜”原则,第一时间上传支付信息、第一时间响应上级通知、第一时间核实处理预警,业务督促类不过夜、预警信息不过夜,切实提高直达资金信息数据质量。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在支付存在困难的情况下,积极会同部门预算管理科室,灵活采取多种措施,尽最大可能提高直达资金支付进度,并及时处理偏离度问题。
三、存在问题
(一)直达资金标识不准确。2023年7月初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升级后,部分直达资金指标热点标识不全,导致一体化系统已支付直达资金无法全部提取到直达资金系统,影响了支付进度,也造成了直达资金系统与一体化系统支付数据有偏差。
(二)一体化系统临时指标支付直达资金数据无法同步到直达资金监管系统。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等直达资金项目在一体化系统使用临时指标支付的数据无法同步到直达资金监管系统,否则就会导致一体化系统与直达资金系统支付数据发生偏离,这类指标数据基本都涉及到指标转列,目前未找到发生偏离的原因。
四、下步措施
(一)定期调度相关业务科室,做好直达资金热点标定工作。在直达资金支付之前先确定热点标定信息是否准确,确保直达资金支付后第一时间同步到监控平台,及时更新支付进度。
(二)及时调整直达资金系统与一体化系统不一致数据。和相关业务科室共同梳理直达资金系统与一体化系统不一致的指标数据,找准对应关系。及时调整直达资金系统支付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