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28004332539A/2024-044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金乡县鱼山街道办事处 | 组配分类 | 镇街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4-10-30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关于印发鱼山街道群众转移避险工作预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紧急突发事件应对反应能力,建立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群众在遭受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紧急突发事件威胁时能及时转移并妥善安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根据《山东省防御洪涝台灾害人员避险转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部门负责,为进一步落实避灾工作各项措施,结合我街道实际,制订本工作预案。
一、组织机构领导
为强化防灾减灾群众转移工作的领导,保证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决定成立人员转移避险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街道应急办,李广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娟、李勋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宣传协调组、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和卫生医疗组,各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
总指挥长工作职责:全面负责群众转移应急指挥和协调工作;根据紧急情况预警,发布人员转移、撤离指令;调集抢险物资和总动员;请示上级指挥部和调用抢险队伍及物资支援。
副指挥长工作职责:负责组织防御区域的监测巡查,掌握雨情、水情、灾情、险情动态;落实指挥长发布的防御、抢险、群众转移等指令。
成员工作职责:落实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依照职责分工,做好人员转移的有关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应急办是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落实办理指挥部(领导)的命令、指示和批示;统筹协调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上级指挥部、应急局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预测、预警和预防工作;做好相关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对外发布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各社区、村居工作职责:各社区、村居在街道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做好隐患排查和灾前预警信息发布;落实各项防灾减灾及预防措施;做好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在第一时间组织力量抢灾救灾;核实、报告情况;坚决执行街道应急指挥部的命令、指示;宣传、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应急救援任务和开展生产、生活自救;保护国家、集体、个人财产;维护政治、社会稳定;做好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并及时向街道应急指挥部准确报告相关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预测、预警和预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防疫、消毒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救灾、救济物资的分发、资金的安排使用;安置、安抚受灾群众,确保受灾群众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需要;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宣传协调组:组织、协调社区、村居自然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自然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灾情报告,在自然灾害发生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负责向居民公布本方案。
抢险救灾组: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自然灾害临灾抢险、排险。检查河流、河塘及其他重点防御对象的管理设施、供电情况及管理人员的救生措施。
后勤保障组:负责检查撤离路线、安置地点、报警设施、抢险工具、物资落实情况。加强与各行动小组的联系,迅速将抢险物资及车辆调运到指定地点。
安全保卫组:负责召集社区、村居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各项救援维护工作,并随时等待指挥调度,处理应急情况;负责组织各小组临灾时的群众撤离工作。
卫生医疗组:负责开展先期医疗救治、防疫消杀、疫情防控等工作,并向上级医疗机构报告或申请救治支援。
二、适用范围
主要针对台风、局部强降雨、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地质灾害点、农村危旧房、临时工棚、险工地段等重点区域居住人员。在发生地震、火灾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时,经街道研判,认为需要紧急转移危险地段受威胁群众的,适用本方案。
三、预警级别及发布
根据灾害预测分析和事件苗头性分析,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灾害和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灾害和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趋势,预警级别分为四级:I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III级(较重)、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予以表示。
各社区、村居、单位要及时向街道指挥部上报各类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情况;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向上级指挥部报告特别严重、严重灾害和突发事件情况,并根据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严重以上的预警信息,由街道办事处报上级指挥部批准发布。
预警信息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灾害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内容。预警信息发布的主要方式:广播、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逐户通知等方式,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学校、医院、超市等特殊场所和警报、通信盲区应采取有针对性的特殊方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四、应急响应
一般灾害和突发事件由街道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做出响应并负责处置,及时将灾害和突发事件信息报上级防指备案,及时抄送上级政府有关部门。
较大及以上灾害和突发事件由街道应急指挥部启动有关应急预案,组织做好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级防指报告,同时将有关情况抄送上级有关部门、单位。
发生灾害或事件,经街道应急指挥部领导批准,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相关社区、村居、单位要先期启动本级预案,组织实施抢险救灾,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街道应急指挥部要及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向街道应急办报告相关信息。
Ⅲ级预警(警觉)
街道应急指挥部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有关村发出Ⅲ级预警,提醒广大群众注意做好应急防范准备;各有关责任人员应迅速上岗到位,加强防范;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情况上报上级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部。
Ⅱ级预警(准备转移)
街道指挥部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街道指挥部指挥长及成员、有关村责任人员发出Ⅱ级预警,做好相关防范工作;有关村通过广播、扩音器、手摇报警器等向危险区群众发出Ⅱ级预警信号,提醒危险区人员注意防范,做好转移准备;街道防指副指挥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街道防指办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街道指挥部将实际发展情况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部。
Ⅰ级预警(立即转移)
街道应急指挥部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指挥部指挥长及成员、有关村责任人员发出Ⅰ级预警;有关社区、村居通过广播、扩音器、手摇报警器等向危险区群众发出Ⅰ级预警信号,社区、村居干部要立即组织危险区人员按预定路线撤离至安置点,做好抢险救灾转移安置工作;街道指挥长主持会商,防指成员参加,作出应急重要工作部署,具体领导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加强重点部位巡查和危险部位的警戒;街道财政所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街道防指办公室为灾区紧急调拨防汛物资;街道卫生院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其他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街道应急指挥部将工作发展情况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上级防指。
五、人员转移
根据预警信号和危险区范围,以应转尽转、就近就便原则进行,确定转移的人员。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先低洼处后较高处人员的原则,将危险区人员转移到安置地点,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转移安置采取就近安置、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引导转移群众至附近广场、空地、中小学进行安置。要结合实际,根据排查出的隐患点,采用“街道干部+社区、村干部+安置点”工作模式,实行包保转移工作责任制,原则上每一户确定一名包保人员,确保转移不漏一户一人。转移后及时对转移安置灾民情况进行登记,逐级上报转移安置情况及需要解决的困难,妥善解决安置人员的饮食起居。
人员转移路线:根据我街道社区、村居分布位置,按照就近原则到各社区、村居附近广场、空地、中小学进行安置。
六、人员安置
1.在紧急避险通告或者人员转移指令解除前,被转移人员不得擅自返回原处;组织转移的社区、村居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人员返回。
2.各社区、村居应当组织做好被转移人员的安置救助等工作。
3.人员转移指令发布后,应动员有关人员主动自行安全转移,并将转移去向及时汇报街道指挥部。
4.组建街道、村两级应急抢险队伍。由街道武装部组成的抢险应急队伍,应在指定地点集结待命,根据实际情况帮助有关社区、村居做好老弱病残人员、学生等人员转移工作。
七、信息报送
发现灾害或突发事件征兆已经发生,有关村、单位要立即报告街道党政办,报警电话:0537-8811001,也可以针对性拨打110、119、120等特殊电话。
一旦发生需要报送紧急信息的情况,必须口头即发即报,并在事发45分钟内书面报送相关情况。紧急信息报送要求内容准确、要素完整、重点突出、表达清楚、文字精练;对事态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对影响较大的事件处置结束后进行终报。
八、有关纪律要求
1.对于疏散转移工作,街道、村两级干部要高度重视,充分准备,认真组织,确保疏散行动有条不紊,临危不乱。
2.各责任区要服从指挥,听从命令,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各种命令和规定,不得各行其是。
3.各责任区预备的人员、运输车辆全天待命,随时启动;做好灾害预警预报和通讯联络工作,所有应急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
4、对于不听指挥,不服领导,违反防灾救灾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对于不按照本《方案》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履行有关义务,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金乡县鱼山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金鱼政发〔2024〕38号 关于印发鱼山街道群众转移避险工作预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