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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593615886A/2024-0445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结果反馈及采纳
成文日期 2024-10-3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关于《金乡县燃气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情况
发布日期:2024-10-31 09:3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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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燃气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于2024930日在金乡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1031日,共收集有关部门意见建议0条,公众意见2条,有效意见0条,采纳意见0条。信件采集意见如下:一是近几年,金乡县开展冬季清洁供暖工作,冬季用气量比较大,规划应该保障冬季天然气的供应。不予采纳的理由是:《规划》引入多条管道天然气气源(宣宁线、平泰线及山东省网南干线等),同时推进县域“一张网”实现管网互联互通,并规划建设两座LNG储配站用来应急调峰,并建设智慧燃气管理系统,将大大提高金乡县的天然气供应能力。二是小区作为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运行时间已久,是否纳入规划?不予采纳的理由是:《规划》对老旧燃气设施提出了整改方案:对超过20年的燃气设施,经专业评估论证后确定是否更换或整改后继续使用;消除违规占压燃气设施、燃气管道穿越密闭空间等安全隐患;消除居民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室内管道严重锈蚀,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等安全隐患;消除公共用户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安全隐患;按照国家安委会要求隐患排查、整改消除后,应依据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燃气设施进行定期评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风险,确保燃气设施运行安全。。以上两条意见均在《专项规划》范围内,不予采纳。

《金乡县燃气专项规划(2021-2035年) (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