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印发济宁市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济民函〔2024〕79号)文件要求,申报一、二、三级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县(市、区)民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济宁市金乡县民政局委托第三方为山东安养养老服务促进中心 。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