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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553372795B/2024-0484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金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组配分类 就业政策
成文日期 2024-11-2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企业(个体商户)】企业(个体商户)就业创业相关政策
发布日期:2024-11-21 13:5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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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政策名称

内容

办理条件

标准

适用对象

流程材料

办理期限

办理地点

责任科室、电话

1

社会保险补贴

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前个人需在人社所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最长不超过5年)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标准为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纳部分。

用人单位

流程:
方式一:将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syk8723506@163.com;  
方式二:到县为民服务中心二楼B05号窗口现场办理。

材料:
1、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或工资发放表;
2、《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申领表》。

即时办结

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就业创业综合窗口;各镇(街)人社窗口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科
0537-8771309

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

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用人单位

流程:
方式一:网上办理: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点击“单位登录”-“公共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申领公益性岗位补贴”,根据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即可。
方式二:现场办理: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核查补贴申请材料。对审核通过的,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对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材料:
1.《金乡县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申领表》(2份);
2.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或工资发放表。

即时办结

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金额和时间,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登记、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后进行申报。

补贴标准为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缴纳部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用人单位

流程:
方式一:网上办理: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点击“单位登录”—“公共就业”—“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根据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即可。
方式二:现场办理: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向企业注册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即时受理,审核通过的,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材料:
(一)网上办理:1.《金乡县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小微企业吸纳)》(网上填报);2.毕业证书;3.银行代发工资明细账(单)。
(二)现场办理:1.《金乡县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小微企业吸纳)》(2份);2.毕业证书复印件;3.银行代发工资明细账(单);4.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户开户信息。

即时办结

2

岗位补贴

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

就业前个人需在人社所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最长不超过5年)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用人单位

流程:
方式一:网上办理: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点击“单位登录”-“公共就业”-“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根据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即可。
方式二:现场办理:用人单位向金乡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即时受理。审核通过的,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材料:(一)网上办理:1.《金乡县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补和岗补申请表》;2.银行代发工资明细账(单)。
(二)现场办理:1.《金乡县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补和岗补申请表》(2份);2.银行代发工资明细账(单);3.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户开户信息。

即时办结

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就业创业综合窗口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科
0537-8771309

公益性岗位补贴

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

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范围为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员。就业前个人需在人社所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用人单位

流程:
(1)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提交申报材料。(2)审核。人社部门对于申请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认定。(3)审核合格的,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中。

材料:
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需提供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等材料。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证》、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年限等信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查。

即时办结

4

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

1.5万元。

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流程:
申请人员携带申请材料到各经办银行(邮储银行、农商银行、济宁银行)任意网点提交申请,经审核无误后,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与经办银行工作人员联合考察,召开联合贷审会,合议贷款放款额度。

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企业职工花名册(应包括职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劳动合同起止时间)、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人员类别证明;(3)企业财务报表(上年及本年度)。

20个工作日(不含财政资金拨付时间)

5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的小微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企业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

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每个岗位300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用人单位

流程:
1、“免申即享”。金乡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根据上级推送的高校毕业生名单,以及本地失业登记数据进行比对、审核发放。
2、“自主申报”。企业报送《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企业招用人员花名册》、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的扫描电子版。劳务派遣企业还需提供派遣协议、派遣企业与用工企业就一次性扩岗补助分配达成的协议等材料的扫描电子版。金乡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审核后发放。

材料:
企业报送《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企业招用人员花名册》、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的扫描电子版。劳务派遣企业还需提供派遣协议、派遣企业与用工企业就一次性扩岗补助分配达成的协议等。

20工作日

6

家政服务人员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家政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或劳务协议,并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享受家政服务人员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意外伤害保险在中国人寿或中国财产保险参保。

按照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数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每年不高于60元。

家政服务机构及从事家政服务业的个体工商户。

流程:
家政服务机构向机构注册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填写《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请表》,经审核、公示通过后,等待补贴资金拨付至申报家政服务机构账户中。

材料:
1、从业人员与家政服务机构签订的劳务协议;2、商业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费收费发票和被保险人员名单。

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公示无异议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包括资金拨付到位时间)

7

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
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对依托电子商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外卖、快递等新业态平台灵活就业且办理就业登记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按照购买保险费数额的50%给予平台或个人补贴,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

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后进行申报。

购买保险费数额的50%给予平台或个人补贴,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

(一)平台范围。济宁市行政区域内,已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电子商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外卖、快递等新业态平台或总部在外地,长期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相关行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
(二)人员范围。依托电子商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外卖、快递等新业态平台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且由符合上述条件的新业态平台为其购买或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以下简称意外伤害保险)的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业人员(不包括管理人员)。
(三)承办商业保险的机构和保险办理。新业态平台选择保险公司购买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商业保险机构系在济宁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商业保险机构法人资格。非济宁市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机构须在济宁辖区设立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且须具有经办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资格,具备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核准文件。

经办流程及材料要求:
(一)补贴申请。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按年度申报拨付,申报时间为每年 10 月份,当年 11 月、12 月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的纳入下一年度办理。符合补贴申报条件的新业态平台企业按当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人数填写《济宁市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1)、《济宁市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花名册》(附件2),向机构所在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开户银行账号;②商业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费收费发票和被保险人名单复印件;③新业态平台企业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服务)协议。符合补贴申报条件的个人提交以下材料:①与新业态平台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服务)协议证明;②商业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费收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③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从业人员就业登记信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查。
(二)受理审核。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收到补贴申请后,对申请补贴人员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比对市场监管、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相关部门(单位)系统数据,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社会保险费缴纳、工商登记注册等)进行审核,同时核实新业态平台企业信息,确认补贴申领资格。
(三)信息公示。对经审核确认符合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平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相关补贴信息同步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
(五)材料归档。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办理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材料归档备查。

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按年度申报拨付,申报时间为每年 10 月份,当年 11 月、12 月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的纳入下一年度办理。

8

创业担保贷款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个人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业企业、民办非企业或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及各类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可申请不超过60万元贷款。

申请人范围:法定劳动年龄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符合条件的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来济创业青年。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个人最高可申请20万元;创业企业、民办非企业或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及各类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按照每个创办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可申请不超过6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3年,累计不超过3次,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申请办理该事项的自然人

流程: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交申请,经审核无误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经办银行工作人员联合考察,召开联合贷审会,合议贷款放款额度。

材料:
个人:(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2)人员类别证明: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转业证》或《退伍证》;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假释证明书》或《刑满释放通知书》;高校毕业生及在校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生证》;返乡创业农民工、自主创业农民提供户口本;网络商户提供网络平台实名注册截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精准识别卡;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职称证书及所在单位的意见。

即时办理

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就业创业综合窗口;金乡农商银行;邮储银行金乡支行;济宁银行金乡支行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担保贷款科

0537-8720216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申请贷款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2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申请办理该事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小微企业

流程: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交申请,经审核无误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经办银行工作人员联合考察,召开联合贷审会,合议贷款放款额度。

材料:
小微企业:(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企业职工花名册(应包括职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劳动合同起止时间);(3)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人员类别证明,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转业证》或《退伍证》,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假释证明书》或《刑满释放通知书》,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精准识别卡;(4)企业财务报表(上年及本年度)。

9

职业培训补贴

企业在职职工岗位技能培训

企业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含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岗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等,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培训补贴由企业代领。

1、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焊工专业按照初级1000元/人、中级1500元/人、高级20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
2、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照800元/
人标准给予补贴。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项目(工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按照800元/人给予补贴。
4、发放合格证的培训专业(工种):
机械加工制造类培训专业(工种)补贴标准1000元/人;
建筑业从业人员培训专业(工种)补贴标准不高于1000元/人;其他培训专业(工种)按照6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

企业

流程:
1、培训申请。企业组织实施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前,应结合自身发展需要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并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制定具体的培训实施方案(明确培训项目、人数、班次、内容及课时、方式、评价方式、实施主体以及补贴申领主体等事项)。在实施培训前5日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开班申请,报送以下材料:①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方案;②培训实施主体《办学许可证副本》(培训实施主体在《济宁市职业培训机构目录》内的不需提交);③《济宁市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申报表》;④《委托培训协议》;⑤《培训学员花名册》。
2、审核备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符合实施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规定条件,培训方案切实可行,予以备案,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管理系统。
3、组织实施。企业按照开班申请备案事项组织实施培训,并将培训影像、考勤等资料留存备查。培训完成后,由相应的考核评价机构对学员培训结果进行考核评价,颁发相关证书。
4、补贴申领。由企业依据《济宁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专账资金管理办法》(济人社字〔2020〕71号)中规定的《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有关材料目录》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请有关材料目录》申领。
5、审核公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审核相关补贴材料后,对审核通过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申领补贴单位名称及培训人员名单(含隐藏部分数字的身份证号码)、补贴金额等。  
6、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银行账户,并将资金拨付情况按规定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

材料:
企业(涉密企业除外)申请培训补贴资金时需提供培训计划、学员签到表、培训视频类资料等材料,无需开具培训补贴发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审核相关补贴材料后,对审核通过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银行账户,并将资金拨付情况按规定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

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就业人才中心培训科

金乡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培训科
0537-8723526

10

青年人才引才补贴

对我县企业、学校、医院、科研院所新全职引进以及来金自主创业的博士研究生,企业新全职引进以及来济自主创业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攀登企业新全职引进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用人单位享受引才补贴。

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全日制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青年人才属首次在济宁就业,且用人单位按规定为人才本人缴纳社会保险。并符合济宁市委《济宁人才金政20条》(济办发〔2022〕25号)相关规定的。

博士研究生,3年内按照每人每年6万元的标准给予引才补贴,其中企业引进或自主创业的,延长至5年,并给予人才家庭10万元奖励;硕士研究生,3年内按照每人每年2.4万元的标准给予引才补贴(全球TOP200、国内“双一流”高校毕业和攀登企业引进的延长至5年),并给予人才家庭3万元奖励。全日制本科生,3年内按照每人每年1.2万元的标准给予引才补贴(全球TOP200、国内“双一流”高校毕业和攀登企业引进的延长至5年);全日制专科毕业生,3年内按照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给予引才补贴。

金乡县登记纳税的企业

流程及材料:
(一)材料收集。用人单位收取新引进人才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
(二)资格审核。企业新引进人才的,由企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三)线上申请。博士研究生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各企业通过济宁市人才服务中心在线申报平台(http://60.211.225.16:8081/)按格式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各企业通过人才济宁网站(http://rcjn.jiningdq.cn/)中的“引进青年人才补贴申请”模块注册申报。对已享受青年人才引才补贴的人员,仍在原申请单位工作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直接通过申报平台提交,无需再上传相关资料。其中,引才补贴申请月数计算截至2023年4月。
(四)名单公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拟定“青年人才引才补贴拟发放名单”,在县人民政府网站、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政策兑现。公示无异议的,引才补贴发放到人才所在单位。用人单位可按不高于30%的比例从引才补贴中列支引才工作经费,其余资金通过绩效考核方式,差异化补贴相应层次引进人才。

引才补贴申请主体为用人单位,当年未进行申请的,可延至次年申请,次年仍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就业人才中心综合科办公室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科0537-8721309

11

就业见习补贴

对吸纳离校3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16-24周岁青年和毕业前3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支付基本生活费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险,给予“见习单位”就业见习补贴。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满3个月后,第4个月起用人单位可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继续享受就业见习补贴。

见习基地自主招收的见习人员,经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后,双方签订见习协议,约定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间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每月保费不低于15元),向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助,确保见习人员在岗见习时间不少于1个月,满足以上条件,见习基地按规定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山东省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见习基地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银行凭证等相关材料申请见习补贴。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

经金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设立的青年见习基地

流程:单位为见习人员按月发放生活补助,并向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交申请见习补贴报告、申报见习补贴材料;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见习补贴发放到单位银行账户.

材料:“见习基地”按规定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山东省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见习基地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银行凭证等相关材料申请见习补贴。

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高校毕业生综合服务窗口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科0537-8707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