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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0043327157/2024-0535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配分类 投诉举报
成文日期 2024-12-1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校园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17 13:4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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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拓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果,充分发挥举报奖励在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方面的社会共治作用,根据《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等,现将金乡县举报邮箱、电话予以公告。

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或“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15”平台,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食材供应企业等校园餐生产经营单位重大违法行为。对举报的校园餐违法行为,经查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撤销)许可证件、较大数额罚没款等行政处罚的,予以奖励。

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方式:

举报邮箱:st8012331@163.com

举报电话:0537-8716620

受理时间:8:00—12:0014:30—18:30(法定工作日,夏季);8:00—12:0013:3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信函举报:金乡县文峰东路32号,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学校食堂安全监督管理科

举报奖励的等级认定实施等由负责举报调查办理、作出最终处理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山东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