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行政强制决定
索 引 号
11370828593615886A/2024-0519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行政强制决定
成文日期
2024-12-1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金乡县生态环境局行政强制决定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18 15:01
浏览次数:
次
分享
分享到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金乡县生态环境局行政强制决定公示
县市区
单位部门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查封(扣押)对象
处罚对象类型
适用情形(指依据的法律条款)
主要违法事实
查封(扣押)决定文号
查封(扣押)决定书下达时间
年
月
日
金乡县
县生态环境局
综合执法
金乡金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企业
《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五项
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管控措施
济环金查(扣)〔2024〕1003
2024
12
18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