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280043320618/2024-0563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成文日期 | 2024-12-31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第三轮省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编号X4JN20241027070)相关内容已整改完成,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示:
一、信访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山东济宁市金乡县羊山镇金恒货架有限公司,晚上加班到12点导致我们正常无法休息,昨天前天更加严重,整整干了一夜。现在全县都在二级响应,他却偷偷干。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4年10月28日,金乡县政府组织羊山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对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金恒货架有限公司实为金乡县羊山镇金恒铁制品加工厂,位于羊山镇金羊新区105国道西侧袁徐路北侧,主要从事冷库货架加工,已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检查时发现,该加工厂焊接车间两名工人正在进行电焊作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经进一步核实,该公司存在夜间加班、噪音扰民问题。
三、处理和整改情况
1、2024年10月28日,针对该加工厂未落实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违法行为,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有关措施。
2、2024年10月30日,羊山镇环保所网格员针对该加工厂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橙色预警停产违规生产的行为已做报警处理羊山镇派出所对该加工厂相关责任人“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行为行政拘留五日。
3、2024年12月5日,该企业恢复正常生产期间,委托山东大洲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生产噪音排放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排放限值的要求。
4、2024年12月25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对该加工厂检查,加工厂未生产,已落实济宁市于2024年12月23日0时启动的重污染天气应急橙色预警,“冷库货架生产线1条(切割机1台、喷塑生产线1条、烘干固化生产线1条、焊机80台)全部停产。”的要求。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羊山镇政府反映。
联系电话:0537-8721791 0537-8911210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8日,共9天。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