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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物业管理条例》进小区,物业普法零距离
发布日期:2024-12-05 11:54 信息来源: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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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物业”牵动“大民生”。近年来,物业类投诉件数量居高不下,为从问题根源解决双方矛盾,减少和预防物业纠纷的发生,县房产服务中心开展“物业法规进小区”宣传活动,向辖区群众普及物业法律常识,为群众搭建家门口的法律服务平台。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现场提供咨询服务、派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条例》普法宣传,工作人员依据《条例》对经常出现的物业管理纠纷问题有针对性地向居民朋友进行讲解,让大家了解《条例》,理解、支持、参与物业管理活动,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现场答疑关于物业费的成本构成,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大致流程,小区物业管理矛盾化解等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吸引了大批居民驻足。

在檀越小区宣传过程中,当群众提出物业服务存在的问题时,工作人员立即联系物业项目经理进行面对面沟通,物业公司认识到服务中的不足后也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通过现场协调,双方均表示愿意共同发力构建和谐的邻里关系。

此次“物业法规进小区”普法宣传工作,深层破解基层突出矛盾,获得广大群众好评,为推进构建物业矛盾诉源治理新格局打好基础。(撰稿人:江惠敏  审核人:王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