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医疗保障局对金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18号关于取消常见药品的使用限制的建议的回复
发布日期:2024-12-05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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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素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常见药品的使用限制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因济宁市医疗保险为市级统筹,县级医保部门无调整政策的权限。县医保局已将相关建议,形成专题报告向市医保局汇报,为下一步调整政策提供依据。在坚持“保基本”的基础上,提高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满足广大参保人的基本就医用药需求。
金乡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