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280043320618/2024-051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 | 组配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成文日期 | 2024-12-06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靳连博委员:
您提出的《依法管控,提升小吴河、蔡河水质》收悉。感谢您对我县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小吴河发源于巨野县金山屯北,流经羊山镇、胡集镇,于胡集镇万柳村西入新万福河,金乡境内长度13.1公里;蔡河发源于嘉祥县黄庞庄,流经胡集镇,于胡集镇潘庄村东出境,金乡境内长度12公里。为加强小吴河、蔡河管控,确保水质持续改善,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在吴河羊山镇白衣堂村建设了水质自动监测站,实时监控吴河上游水质变化,数据异常时,提前预警,第一时间进行溯源排查。
2.2022年5月,金乡县政府分别与嘉祥县政府、巨野县政府签订了《南四湖流域水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协议》,双方就共同防治行政边界地区水环境污染,逐步建立并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案件交办机制、问题通报机制、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推进南四湖流域治理保护,保障南水北调调水水质和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3.进一步深化与吴河、蔡河上游县市区环境执法交流合作,构建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按照联合治污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原则,妥善处理环境污染违法问题。本着互信互谅、精诚合作的原则,发现对方辖区的环境问题及信息及时向对方通报,并给予必要的配合协助,对边界地区的突出环境问题联合开展追踪溯源,形成联合执法的合力,增强联合执法的威慑力。
4.加大环境信访宣传力度,积极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明白纸等新闻媒体公开信访有奖举报电话,并通过微信方式公布有奖举报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环境信访有奖举报工作,畅通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共同监督,及时发现环境问题,对日常检查发现或信访举报属对方管辖的环境违法案件,及时移交移送有关材料,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和后期处理工作。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
2024年4月8日
(附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