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283284223626/2024-0154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金乡县卫生健康局 | 组配分类 | 有关机构和个人诊疗监督检查 |
成文日期 | 2024-02-22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切实履行医疗机构监管职责,加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就医环境,根据《关于印发〈金乡县2023年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所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建设法制卫生为主线,充分履行卫生行政执法的监管职责,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我县各级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县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特成立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检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医疗机构监督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与开展。
三、监督检查对象
县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监督整治内容
重点检查依法执业、严厉打击非法医疗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一)加强医疗机构制度建设。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基础规章制度建设,落实医疗核心制度,督促医疗机构加强医师定期考核和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及技能培训,增强医务人员(含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等)依法依规执业意识。
(二)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
1、全面开展执业医师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营利性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和对外开放的企事业单位所设医疗机构的聘用人员,严肃查处未经注册执业及伪造医师资格证书骗取医疗执业注册的违法行为、加强处方和抗菌药物使用法人监督。
2、深入开展农村医疗服务市场整顿治理,重点加强对农村个体诊所执业范围和个体医生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以生活美容机构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零售药店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所)、医疗器械体验店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3、继续整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的违规活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医疗机构及承包者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5、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加强产前诊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中止妊娠技术和助产技术等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
6、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液(浆)活动,严肃查处血站和单采浆站跨区采血液(浆)和超量频采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医疗机构自采自用。
(三)加强院感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医院感染和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严格执行注射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杜绝一次性医疗用品重复使用。要求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剂、消毒器械等进货验收登记制度和使用管理制度,索取、审核相关许可证明文件,建立健全相关档案。设置口腔诊疗科室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建立健全消毒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消毒工作质量。
(四)加强医疗机构预防接种工作的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机构预防接种工作管理,避免预防接种不良事件发生。
(五)规范医疗机构开展介入、血液透析等业务、新技术准入审查。查处县域内医疗机构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擅自开展新业务、新技术的行为;清理民营医院只登记普通诊疗科目而擅自开展技术复杂、风险难度大、配套设施要求高的医疗服务项目。
(六)加强医疗废弃物管理。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全力做好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存放、标识,做好医疗废物处置交接时间、种类、重量登记和医疗污水的无害化处理工作。我所要加大对县域内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的监督检查力度,避免造成对人体健康的伤害及环境污染,确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规范、安全。
四、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3月15日至3月30日)。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制定我县医疗机构卫生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同时利用电视、报刊和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广泛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医疗机构管理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2、集中监督检查阶段(2024年4月1日至5月31日)。全力抓好5月份“集中整治月”活动,对县域内所有医疗机构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找出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进行督查整改。
3、整改落实及长效监督阶段(2024年6月1日至10月31日)。对监督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实行“回头望”。重点整顿和规范大医院及民营医疗机构的医疗秩序、诊疗、医院管理等进行为。
4、总结汇总阶段(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10日)。办公室汇总全县医疗机构监督检查情况,汇总上报相关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严肃纪律,责任追究。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机构及卫生监督协管力量,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医疗机构监管工作有效落实。卫生监督员要严格遵守纪律,要按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开展工作,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使每项工作任务按规范程序、高质量高标准落实到位,树立我县卫生监督行业的良好形象。
(二)多种形式宣传,营造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介,及时报道医疗机构监管工作情况,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知识,引导群众正确就医,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落实执业许可、效验与日常监管工作的无缝衔接。医疗机构执行许可、校验是杜绝医疗机构执业过程中存在薄弱环节的重要关口。要认真把握,切实建立医疗机构日常监管信息通报及动态监管制度,强化关口前移及事后监管职责,规范执业行为。
金乡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