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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004332694N/2024-0245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4-03-2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金住建字【2024】6号关于印发《金乡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9 10:1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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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金乡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  知

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金乡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金乡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防范遏制较大事故,有效减少一般事故,根据国家和省、市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风险、整治隐患上来,着力消减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易发多发的突出风险隐患。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县住建局和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八抓20条”等一系列创新措施进一步得到落实。住建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显著增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管控能力有效提升,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得到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得到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住建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七项工作任务。

(一)全面提升住建领域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素质。

1、提升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意识。通过创新安全教育培训模式,采用“线上+线下”、“政企同训”等方式,以住建领域法律法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有关事故警示案例为重点,在2024年底前,对房屋市政工程、城镇燃气、物业管理等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一轮全覆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切实提升企业“第一责任人”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2、提升企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能力水平。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人员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判定标准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熟练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各项任务措施,切实守好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3、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培训主体责任,关注安全生产最新方针政策,学习重要制度文件。实施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2024年底前,全面开展建筑施工行业三类人员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完成培训任务的60%。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4、提升企业项目从业人员安全技能。从严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优化特种作业考试和许可管理,推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提升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物业管理等行业领域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房屋市政工程、城镇燃气等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房屋市政工程、城镇燃气等行业领域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

6、全面宣贯房屋市政工程、城镇燃气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在2024年底前,按市住建局配套制定房屋市政工程、燃气安全检查清单及指南指引,有针对性指导开展工作;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行业领域重点检查事项,规范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有效提高排查整治质量;分行业领域组织有关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进行解读。指导督促企业在真学真用上下功夫,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学带学,并纳入企业“晨会”必学内容,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必学必考内容。企业建立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重点事项清单。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7、健全完善企业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物业管理等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房屋市政工程、城镇燃气等行业领域企业、项目主要负责人每月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完善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严格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8、严格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对县级及以上查处的重大事故隐患一律实行挂牌督办,贯彻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行政督查督办和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到位。在2024年底前,按照省市要求,建立健全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有关要求。

9、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依托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在2024年底前,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企业、项目主要负责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落实整改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四)深化关键领域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10、持续加强房屋市政施工安全管理。全面推广“智慧工地”建设,实现对房屋建筑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监管。按市住建局《济宁市智慧工地建设评价导则》要求,对人员、信息、视频、质量、安全、绿色文明施工、物料与进度、BIM应用等管理内容进行明确。设置“1星、2星、3星”三个建设级别。确定“一年打基础、两年求突破、三年上水平”的工作目标和推进方向。2024年底,1星级工地实现全覆盖,2星级工地不低于25%,3星级工地不低于10%;2025年底,2星级工地不低于50%,3星级工地不低于20%,施工现场基本做到智慧管理、自动监测,安全隐患实时报警、在线预控。2026年底,2星级工地不低于70%,3星级工地不低于30%,智能建造技术普遍应用,智慧管理手段成为常态,各类隐患大幅减少,工程监管水平显著提升。

实施分类监管,建立考核机制,深入推动“四位一体”网格化精细管理。对各企业项目项目自查、网格监管人员抽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跟踪督导。同时,对网格监管人员履职监管体系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履职情况等进行抽查。

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与施工现场监管“两场联动”。对全县资质企业依据活跃程度进行分类,对全县在建工地依据施工阶段进行分类。依托“四位一体”网格化实现市场、现场分级分类动态管理,严控安全、质量、扬尘、农民工工资风险隐患。

深化安全生产许可和资质批后监管工作,健全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动态核查和预警机制,统筹运用建筑企业一般安全生产条件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确定动态核查结论,对不满足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以及发生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及承建的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严肃查处,实施联合惩戒。常态化开展建筑市场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严厉打击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强化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持续开展《关于济宁市加强房屋市政施工领域关键岗位人员管理专项行动方案》,对全县在建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持证上岗、带班生产、考勤管理、到岗履职等情况提出明确要求。2024年底全面落实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巡查记录体系。每个配备专职安全员安全巡查记录仪,全面落实班前晨会、教育培训、旁站、巡查验收、危大工程管理、安全例会等一站式记录制度,确保安全日志填写规范及时、内容完整真实。重点检查人员持证上岗、人员违规挂靠、兼职情况及人员履职尽责情况三大方面。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责令其改正。

强化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管理,严格用工实名制。坚持“先合同,后进场”原则,所有进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劳动合同或用工书面协议签订制度。对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情形的临时用工人员,依法签订用工书面协议后,方可允许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与建筑作业相关活动。2024年底前开展现场从业人员履职行为的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及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对未持证上岗及非法用工的情况,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或处罚。

11.全面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强化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充分发挥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升排查整治质量。结合实际,发挥牵头作用,协调各成员单位聚焦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管、问题网、问题环境等关键点,围绕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用气场所安全教育培训未全覆盖、燃气具销售单位出售不合格管、阀、灶等风险隐患集中攻坚。2025年底前,建立“上下联动、多方协同、精准推进、狠抓落实”的工作体系。

推进智慧燃气安全管理系统建设。全面推进城燃企业燃气监管平台建设,实现气源供应保障、管网运行数据实时监测、场站运行监测、泄漏监测预警、事故应急处置、日常巡检管理和户内安检等功能。2024年底前,实现燃气管理部门和企业整合联网、一体运行。

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将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列入城市更新行动重要内容,抓好“全覆盖”“起底式”排查,区分轻重缓急,密切协调配合,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动态巩固灰口铸铁管、30年以上和占压管道“三个基本清零”成果,稳妥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银行贷款等专项资金,用好税费减免等支持政策,做好项目实施保障。2024年底前完成市政、庭院管道改造55.5公里。2025年底前,对所有发现安全隐患的管道,在专项安全评价基础上,通过落实管控措施、实施更新改造等实现应改尽改;对超设计运行年限、安全间距不足、安全设施不健全、临近人员密集区域、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大等不满足安全要求的场站设施实现应改尽改。

推进“瓶改管”改造。按照减少存量、严控增量的原则,以高层建筑、大中型商超、各类烧烤店、大排档、小吃店、农贸市场、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民政服务机构等企事业单位食堂为整治重点,采取“专项补贴+企业让利”的改造模式,压实用气单位主体责任,加快实施餐饮场所“瓶改管”改造。2024年9月底前完成“瓶改管”改造工作任务。自2024年10月起,对管道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新增餐饮场所,严控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推动瓶装液化气行业规模化发展。鼓励和支持信誉好、实力强、经营规范的企业通过企业并购、协议转让、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兼并重组,逐步实现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规模化整合、集团化运营、高质量发展;按照统一配送车辆、人员持证上岗、服务标准规范的标准,全面推行瓶装液化石油气统一配送入户服务,落实随瓶安检制度。2025年底前基本形成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规模化、运营配送统一化、管理正规化、服务标准化的经营格局。瓶装液化石油气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升。

实施分级监督管理。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采取县评属地企业的办法,建立城镇燃气企业经营管理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根据评估结果对企业实施分级监督管理。按照低等级企业严于高等级的原则,实施分级差异化监督管理:对A级企业以服务指导为主,鼓励强化自主管理、自我约束,适当减少检查频次;对B级开展正常监督、适当抽查的常态化监管;对C级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监管,加大检查频次和执法力度;对D级重点关注、严管严查,实施高频次专项检查、执法检查、诊断检查、暗访检查。根据日常监督检查、监管执法发现问题等,对企业分级实施动态调整。

强化用户用气安全。通过入户安检、宣传,利用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户外广告等多种形式,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力度,强化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引导非居民用户加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居民用户更换不合格橡胶软管、阀门、气瓶。对既有管道天然气用户,2025年底前,全部加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居民用户鼓励、非居民用户必须具备在线远程监控功能。对既有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2024年底前,全部完成橡胶软管更换工作;2025年底前,非居民用户全部加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鼓励同步实现在线远程监控功能,鼓励居民用户加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

12、不断强化城乡房屋建筑安全管理。

自建房方面。按市局印发的《关于开展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2024年6月底前,组织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线上动态巡检、线下抽查核实,压实工作成效,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防止自建房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在全县推广房屋质量保险制度,2024年12月前推动建立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对鉴定存有严重隐患、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坚决落实管控措施,积极推动采取修缮、加固、拆除等工程措施解危;积极配合消防部门推进经营性自建房等场所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

农村危房方面。持续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对六类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将符合政策且有改造意愿的农户纳入改造范围,2024年底前实施危房改造46户,不断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加大农房安全常识宣传,强化农村危旧房屋安全巡查,引导产权人、使用人采取拆除、重建、维修加固等工程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暂时难以采取工程措施的,要搬离人员、停止使用,确保危房不住人;对长期无人居住危旧房屋,要采取张贴警示标识、设置临时封挡、明确责任人等管控措施。

城市危房方面。根据省市工作要求,结合金乡实际,指导镇街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C、D级危险住房,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破产改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遗留的非成套住房安全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并根据金乡县城市总体规划要求适时进行改造。同时,严格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指导镇街摸清城市危旧房底数,对摸底调查出的危房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快查快改,对摸底调查中发现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已不具备居住使用条件的危旧房,应立即停止使用;其他暂时可以居住使用的,应积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以保安全为唯一标准,严防发生安全事故。居住在C、D级危房且无其他住房的困难群众,符合条件的可通过配租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解决住房困难,实行常态化受理,做到应保尽保。

物业管理区域方面。加强安全管理培训。将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作为行业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每年完成企业负责人培训150人次、项目经理培训300人次、一线人员1500人次,重点加强对从事消防、强弱电管理、高空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全面提升一线人员安全意识、操作水平和防范能力。强化设施设备管理。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电梯、消防、监控、照明系统等设施设备和窨井盖、建筑外立面等公共部位的巡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需要动用住宅专项维修维修资金的,要立即按照相关程序申请。做好消防安全管理。每年开展物业领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指导督促物业企业强化防火检查与巡查,做好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坚决劝阻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堵消防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因地制宜加快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

13、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部署,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推动建立跨部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治理协作机制。2024年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治理方案,重点围绕消防审验手续不全或缺失、消防审验技术服务造假、工程建设中违规进场不合格防火材料和设施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分类明确排查整治要求和时间安排,健全用好排查、整改、督办、销号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规范消防检测机构市场行为,压实检测机构验前的检测责任,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利用信用评价等方式,强化对消防检测机构管理。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研究建立建筑材料和设施设备防火性能进场使用检测制度机制的安排部署,细化流程,健全机制;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发布的工程建设防火材料推广应用目录清单,督促项目建设推广应用。

(五)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项目建设。

14、积极推动引导房屋市政工程、城镇燃气等行业企业项目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大力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探索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方面的激励约束政策。在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高水平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项目,推广安全管理体系先进经验。

(六)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15、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制定重点行业领域执法标准,深入推进精准安全监管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的县(市、区)进行约谈通报。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行业禁入、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分批开展外包施工、违规电气焊和违规施工、有限空间、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执法。

16、从严监管企业。聚焦“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三个关键环节,推动知责明责、履职尽责、追责问责,坚持从严监管;把制度落实到基层末端,落实到班组和一线作业现场,落实到每一名企业职工,真正打通制度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通过深入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晨会”等一系列制度措施,全面实施全员定向安全生产大培训,持续提升基层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17、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三年内,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对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集中培训。更好发挥专家作用,为安全生产执法等提供专业化智力支持。2024年底前,房屋市政施工领域、城镇燃气领域协助市住建局补充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

(七)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18、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民、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及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引导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积极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播放安全宣传片,强化典型事故警示教育。因地制宜加强住建领域相关行业安全科普宣传教育,进一步丰富安全宣传教育形式。

三、持续深化“四项整治”

在2023年工作基础上,深入开展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有限空间作业、预防高处坠落和企业外包施工“四项整治”,进一步突出重点、精准发力、靶向施策,抓深化、抓拓展、抓提升,巩固整治成效,强化成果转化。2024年继续开展集中整治,放大整治效应,同步抓好总结提升、建章立制,2025年、2026年常态化推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19、持续深化违规电气焊和违规施工专项整治。从电气焊设备安全质量、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作业单位监管、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环节,强化电气焊作业全链条管理。严格落实“六查”制度:一查电气焊作业人员是否持准入类证书上岗,证件是否合法有效;二查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是否规范完善;三查动火作业审批是否严格;四查现场监督管理是否流于形式;五查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六查外包、分包、转包是否存在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行为。督促指导企业单位全面开展电气焊作业人员整顿,对无证人员,予以辞退或转岗;对持证人员,开展再教育、再培训。

20、持续深化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聚焦教育培训、警示标识、作业审批、个人防护四个重点环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规定,有效提升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能力。全面摸清有限空间作业底数,建立监管台账,严防失控漏管。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连带责任。

21、持续深化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大现场检查的频次和力度,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加强高处作业现场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消除由于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造成的高处作业事故隐患。

22、持续深化企业外包施工专项整治。持续深化企业外包施工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聚焦责任落实,明确发承包单位的安全责任;聚焦现场管控,重点排查发包单位是否严格进场安全审核,发承包单位是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聚焦安全管理,重点排查施工作业前发包单位是否组织对承包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承包单位是否针对外包施工项目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措施;积极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完善全方位管理机制,严格全过程安全管控,健全企业外包施工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机关各科室、中心及相关企业要根据方案要求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及时研究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运用“多通报、多督促、多暗访”等手段,开展督导检查,督导检查要延伸到风险最突出、基础最薄弱的单位、项目,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单位、项目要及时约谈、通报、曝光。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总结推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过程中的先进做法与典型经验。建立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落实奖励资金、鼓励匿名举报,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人人都是“吹哨人”活动,营造全行业、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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