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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004313434W/2024-0125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金乡县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事项划转清单
成文日期 2024-03-0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金乡县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划转清单(2024年)
发布日期:2024-03-06 14:3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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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序号

市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1

市农业农村局

农药经营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

《农药管理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



2

市农业农村局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受省农业农村厅委托实施);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理省农业农村厅事权事项);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



3

市农业农村局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县级政府(由农业农村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4

市农业农村局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理省农业农村厅事权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蚕种管理办法》



5

市农业农村局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

《植物检疫条例》



6

市农业农村局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

《植物检疫条例》



7

市农业农村局

农业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购、野外考察审批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理省农业农村厅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事权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



8

市农业农村局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9

市农业农村局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10

市农业农村局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

市政府(由市农业农村局承办);县级、乡镇政府(由农业农村部门或者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11

市农业农村局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2

市农业农村局

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县级渔业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13

市农业农村局

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审批

县级渔业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



14

市农业农村局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县级政府(由渔业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15

市农业农村局

渔业捕捞许可

县级渔业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



16

市农业农村局

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设施或者其他水上、水下施工审批

县级渔业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17

市农业农村局

渔港内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装卸审批

县级渔业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18

市农业农村局

渔业船舶国籍登记

县级渔业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



19

市农业农村局

渔业港口经营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由县级渔业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理)

《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清单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38号)



20

市农业农村局

猎捕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县级渔业部门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21

市农业农村局

出售、购买、利用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县级渔业部门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22

市农业农村局

人工繁育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县级渔业部门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23

市农业农村局

外国人在我省对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等活动审批

县级渔业部门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24

市农业农村局
(市畜牧局)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



25

市农业农村局
(市畜牧局)

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受省农业农村厅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



26

市农业农村局
(市畜牧局)

对外提供种质资源与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批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受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



27

市农业农村局
(市畜牧局)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县级渔业部门、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28

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

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核发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受省畜牧局委托实施)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



29

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

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的企业审批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受省畜牧局委托实施)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



30

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

兽药生产许可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受省畜牧局委托实施)

《兽药管理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



31

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

兽药经营许可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受委托实施部分省畜牧局事权事项);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受委托实施部分省畜牧局事权事项);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

《兽药管理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



32

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

兽药广告审批

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受省畜牧局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兽药管理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



33

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受委托实施部分省畜牧局事权事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养蜂管理办法(试行)》(农业部公告第1692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



34

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35

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

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

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36

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

动物诊疗许可

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



37

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

市政府(由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承办)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38

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



39

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