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28004432863E/2024-013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金乡县教育和体育局 | 组配分类 | 职责边界清单 |
成文日期 | 2024-03-06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县直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登记表(金乡县教育和体育局) | |||||||
签字(盖章): | 联系电话:0537-8772185 | 提报日期:2024年3月6日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涉及部门 | 职责边界界定 | 主要依据(可另附) | 建议牵头部门 | 建议理由 | 备注 |
1 | 职业教育部分工作 | 县教体局 | 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总协调,分解目标任务,指导职业学校开展职业教育工作;调整学校布局结构、统筹管理招生工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信息服务公共平台;会同发改、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拟定全县职业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发展规划;会同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落实职业教育发展专项经费和生均公用经费、免学费政策,做好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工作;开展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严格规范中职学生学历教育注册学籍的管理,督促职业学校认真落实有关资助政策。 | 1.《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 号) 2.《关于建立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济政办字〔2015〕145号 ) | 县教体局 | ||
县人社局 | 负责技工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工学结合的现代企业职工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对深化职业教育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会同教育、编制和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职业学校教师补充制度,按编制标准选聘教师,同时为职业学校从企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教师提供政策支持和工作渠道。指导教育部门做好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工作。负责组织和开展劳动力资源状况和市场需求调查,制定全市技能型人才培养规划,定期向中等职业学校发布技能人才供求信息和工资市场价位信息;负责全县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建设,为职业学校提供就业服务,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评价制度;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计划”。 | ||||||
2 | 教育招生考试安全保障 | 县教体局 | 负责组织考试工作 | 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04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发布》 2.《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 3.《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县教体局 | ||
县公安局 | 负责安全保卫、保密和考点周围交通管制等工作 | ||||||
县保密局 | 负责试卷安全保密工作 | ||||||
县市场监管局 | 负责食品安全工作 | ||||||
县卫健局 | 负责考试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和救治等医疗保障工作 | ||||||
县供电公司 | 负责考试用电保电工作 |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负责整治考点周围违规摆放摊点,监控考点附近建筑工地和其他噪音 | ||||||
县工信局 | 负责考点周围电磁环境监测 | ||||||
县互联网信息研究中心 | 负责考试期间有害信息和网络舆情监控 | ||||||
县财政局 | 负责考试专项费用的下发 | ||||||
县委宣传部 | 负责各项考试的宣传工作 | ||||||
县法院机关 | 负责考试相关法律的解释 | ||||||
3 | 金乡县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负责对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项目按程序及时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负责按相关规定划拨建设用地。2、负责整治工作中规划不到位的问题。 | 《金乡县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金政办字〔2019〕18号)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教体局 | 《关于调整金乡县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金政办字〔2020〕15号):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和体育局 | |
县住建局 | 1、负责建设不到位问题的整治工作;2、和教育部门共同牵头,对移交不到位问题进行复核,依据地方政策规定或合同约定督促移交;3、和教育、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对没有地方政策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已建成配套幼儿园共同提出产权或使用权回收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处置。 | ||||||
县发改局 | 负责对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项目的审批立项,并对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收费进行价格监管。 | ||||||
县财政局 | 负责整治过程中资金的支持,以及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标准的制定和资金拨付。 | ||||||
县人社局 | 负责对纳入编制管理的公办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根据编制和人员控制总量及时补充招聘幼儿教师,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及待遇。 | ||||||
县教体局 | 负责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牵头推进摸底排查以及使用不到位问题的整治。 | ||||||
4 | 金乡县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 | 县公安局 | 负责依法审查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并提出意见;依法开展校车和驾驶人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加强校车行驶路线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协助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对校车服务提供者开展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1.《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 2.《金乡县人民政府》(金政发〔2011〕51号文件) 3.《关于印发《金乡县教育和体育局(中共金乡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金室字〔2019〕15号) | 县公安局 | 《金乡县人民政府》(金政发〔2011〕51号)文件:金乡县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 |
县教体局 | 会同县行政审批部门做好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分送、审查和上报工作,指导学校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备案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的监管,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加强学生乘车管理;与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 ||||||
县交通运输局 | 负责依法审查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并提出意见。负责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路线和站点,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技术条件,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标识、标牌,施划站点标线,监督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依法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企业的有关违法行为给予处罚。 | ||||||
县应急管理局 | 应急部门要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监管工作重要内容来抓,综合协调、指导和监督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监督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事故;要加强学校交通安全预警机制建设,负责协调督促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 ||||||
5 |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 县市场监管局 | 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承担学校食堂食品抽样查验、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检测;组织查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调查处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 | 《金乡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金乡县教育体育局 金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成立金乡县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金食安办字〔2012〕1号)》 | 县市场监管局 | ||
县教体局 | 负责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推荐上级文件精神落实;配合做好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做好学校食堂饭菜质量监督;做好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宣传、报道等工作。 | ||||||
6 | 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筹设、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 | 县教体局 | 负责事中事后监管 | 1.《关于印发《金乡县教育和体育局(中共金乡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金室字〔2019〕15号)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负责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核 | ||||||
7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 县教体局 | 负责事中事后监管 | 1.《关于印发《金乡县教育和体育局(中共金乡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金室字〔2019〕15号)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负责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核 | ||||||
8 |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 县教体局 | 负责事中事后监管 | 1.《关于印发《金乡县教育和体育局(中共金乡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金室字〔2019〕15号)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负责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核 | ||||||
9 | 教师资格认定 | 县教体局 | 负责事中事后监管 | 1.《关于印发《金乡县教育和体育局(中共金乡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金室字〔2019〕15号)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负责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核 | ||||||
10 | 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 | 县教体局 | 负责事中事后监管 | 《关于印发《金乡县教育和体育局(中共金乡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金室字〔2019〕15号)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负责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