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法规文件 > 县政府文件 > 金政字
索  引  号 11370828593615886A/2024-0178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金政字
成文日期 2024-04-0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金政字〔2024〕8号关于公布金乡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1 15:13 浏览次数:
分享

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资源和土地资产的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地价管理体系,规范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城市土地合理开发和利用,根据我县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情况,县政府组织开展了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更新成果已通过市级验收,现将更新后的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公布如下:

一、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的范围和面积

东至金丰大道,西至汶金线,南至凯盛大道、莱河、金城路、隋韩楼村、寻楼村、小李楼以北区域,北至北李村、金溪路、大沙河、老万福河、中华路、诚信大道以南区域。总面积61.52平方公里

二、各用途级别分布情况与面积

1金乡县城区商服用地各级别边界说明表

级别

范围

一级

东至金济河东侧;南至滨河大道一环路;西至新华路、园区路;北至诚信大道、惠民路。

二级

东至山阳路;南至凯盛大道;西至金曼克大、金兴路;北至锦绣路、中华路、诚信大道。

三级

东至奥体大道;南至凯盛大道、莱河;西至金沙路;北至北环路、老万福河南侧、中华路、诚信大道。

四级

一、二、三级外至评价范围的区域。

表2金乡县城区住宅用地各级别边界说明表

级别

范围

一级

东至山阳路沿文峰西路至莱河;南至滨河大道一环路;西至新华路;北至惠民路。

二级

东至莱河、太康路;南至凯盛大道;西至金曼克大、金兴路;北至诚信大道。

三级

东至奥体大道、高平路;南至凯盛大道;西至金沙路;北至金溪路、老万福河、中华路。

四级

一、二、三级外至评价范围的区域。

表3金乡县城区工矿仓储用地各级别边界说明表

级别

范围

一级

东至金济河河道西侧;南至金城路;西至新华路;北至崇文大道。

二级

东至青年路;南至金马河;西至大沙河;北至万福河、诚信大道。

三级

一、二级外至评价范围的区域。

表4金乡县城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各级别边界说明表

级别

范围

一级

东至青年路、莱河;南至金马河;西至新华路;北至崇文大道。

二级

东至健康路、常青路;南至凯盛大道;西至金济路、金曼克大道;北至诚信大道、惠民路。

三级

东至奥体大道;南至凯盛大道、莱河、金诚路;西至金沙路;北至金溪路、中华路、诚信大道。

四级

一、二、三级外至评价范围的区域。

表5金乡县城区土地级别面积汇总表

土地级别

 用

类型

商业用地

住宅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公共管理与

公共服务用地

面积

比例

面积

比例

面积

比例

面积

比例

(hm2

(%)

(hm2

(%)

(hm2

(%)

(hm2

(%)

一级

802.31

13.04%

1146.20

18.63%

522.04

8.49%

860.81

13.99%

二级

1278.93

20.79%

1378.21

22.40%

1702.14

27.67%

1715.01

27.88%

三级

2119.05

34.44%

1617.96

26.30%

3928.13

63.85%

1555.62

25.29%

四级

1952.02

31.73%

2009.94

32.67%

——

——

2020.87

32.85%

总面积

6152.31

100.00%

6152.31

100.00%

6152.31

100.00%

6152.31

100.00%

三、更新调整后的基准地价

表1金乡县城区分类定级商服、住宅、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结果表

用途

级别

商服用地

住宅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基准地价

楼面地价

基准地价

楼面地价

基准地价

元/㎡

万元/亩

元/㎡

元/㎡

万元/亩

元/㎡

元/㎡

万元/亩

一级

1695

113

1059

1425

95

891

675

45

二级

1275

85

797

1170

78

731

420

28

三级

1020

68

638

975

65

609

270

18

四级

855

57

534

825

55

516

——

——

表2金乡县城区分类定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结果表

    用途

级别

公共管理与公共

服务用地Ⅰ

公共管理与公共

服务用地Ⅱ

公共管理与公共

服务用地Ⅲ

元/㎡

万元/亩

元/㎡

万元/亩

元/㎡

万元/亩

一级

1440

96

870

58

690

46

二级

1050

70

720

48

510

34

三级

810

54

600

40

375

25

四级

570

38

450

30

300

20

四、基准地价内涵

(一)基准地价的评估基准日:2023年1月1日。

(二)土地用途:商服、住宅、工矿仓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Ⅰ(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体育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Ⅱ(医疗卫生用地、文化设施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Ⅲ(公用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

(三)土地开发程度设定基准地价设定的土地开发程度为各级别土地开发现状平均程度,本次基准地价中的土地开发程度界定为一级地二级地为“七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供电、供水、排水、供热、供气、通讯,场地内土地平整);三级地、四级地为“五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供电、供水、排水、通讯,场地内土地平整)。

(四)标准容积率:商服用地:1.6;住宅用地:1.6;工矿仓储用地: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Ⅰ:1.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Ⅱ: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Ⅲ:0.8。

(五)土地还原利率:商服用地6.5%、住宅用地5.5%、工矿仓储用地5.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

(六)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矿仓储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七)土地权利状况:完整权利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附件:基准地价图片.rar

金乡县人民政府

202441

(此件公开发布)


金政字〔2024〕8号关于公布金乡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doc

金政字〔2024〕8号关于公布金乡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pdf

音频解读 | 《关于公布金乡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一图速览 | 《关于公布金乡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主要负责人解读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养勇解读《关于公布金乡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