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280043320880/2024-018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金乡县司法局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成文日期 | 2024-04-11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5月23日至7月2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4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县司法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对反馈问题全面认领、照单全收。为提高思想认识,局党组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县委书记郑士民在听取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局党组书记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坚持先学一步,做好示范带动,进一步提升党组和班子成员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
(二)强化领导,夯实责任。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落实整改责任分工。制订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分解了整改清单,建立了保障机制,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目标,做到主动认领、对号入座、高效落实。局党组通告召开党组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及时研究调度巡察整改工作,落实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督促提醒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
(三)坚持长远,健全制度。立足司法行政工作岗位,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县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对公车使用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认真开展回头看,堵塞制度漏洞,健全完善了公车使用和财务管理监督等制度。在抓好问题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促进全局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发展的的强大动力。
二、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有关要求不够到位问题
1.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系统、不深入。
整改结果:常态化坚持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了一名党建(组织人事)科科员专门负责制定会议方案、明确学习专题以及学习研讨材料、集体学习记录等材料的整理汇总工作;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每月一次集体学习,每次至少3名中心组成员进行了研讨发言,每名中心组成员均做了学习记录,理论学习做到了系统深入。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结果:常态化坚持
整改情况: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和重视,2023年10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023年11月2日召开党组会议调度巡察整改工作,对意识形态等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把关,坚持做到始终如一,切实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2023年12月21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4年1月17日召开了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将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和2023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3.推进全县行政处罚公示工作存在差距。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2023年9月14日,组织召开了全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进会议,安排部署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督促指导全县相关执法部门按照要求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每月通过微信工作群进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提醒,督促执法部门及时做好公示工作。2023年全县共实施行政处罚166240件(不含垂管执法部门),除涉密等依法不予公开案件外,均已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专栏、信用中国(济宁)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公示。
4.对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督促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2023年,9月份和10月份分别开展普法讲座13次,每镇街一次,受众群体达到9600人次;9月份以来,开展普法小剧场、普法赶大集活动20余场,受众群体达到6万余人次。在每个村(居)委员会放置公示牌,加大宣传频率,提高群众知晓率;加强村(居)法律顾问与村两委之间的沟通,了解村情民意,主动广泛收集并参与调解工作,同时对村(居)法律顾问每月走访强化监督,责任落实。县司法局公法科通过实地查看、电话询问、工作日志检查、写实报告查询、走访和讲座采用水印相机打卡等方式强化监督。
5.对部分单位年度述法工作督促指导不够。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2023年11月23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年度述法评议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我县述法评议工作中“四方联审制度”,严格按照这四个审核程序依次进行;召开了县委依法治县办年度述法工作专题学习会议,研究制定述法评议工作具体方案和“四方联审制度”的实施措施,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学习相关内容,记录学习笔记2份,学时累计4小时。11月30日,起草了《中共金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述法评议工作的通知》。2024年2月4日,中共金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十二次(扩大)会议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县委书记郑士民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听取了县委依法治县办副主任、县司法局局长高红涛所作的《金乡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部分镇街和重点执法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会议述法,其他单位进行了书面述法。截至目前,全县13个镇街、43个部门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均已全部完成。
6.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发展相对滞后。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10月8日,召开党组会议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和调解组织建设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通过调研,根据我县实际,在原有9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基础上,通过充分酝酿和组织协调,10月16日和19日,分别成立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和基层法律服务纠纷调解委员会;9月份以来,集中力量加大了县、镇、村人民调解员队伍培训管理力度,先后组织参与市级培训15期,县级培训4期,镇级培训13期,借助政法委“一站式”矛调中心建设契机,进一步指导规范了全县线上、线下人民调解队伍,新增专职人民调解员26名。
7.部分村(社区)法治文化广场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现象。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11月23日,下发各镇街《关于加强法治文化阵地管理的通知》,按照“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指导各镇街59个法治文化广场明确日常维护和管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日常广场的维护和管理工作。金山公园法治广场内存在大量美团电单车停放问题已于9月中旬整改完毕;化雨镇苏坑村、五联村,霄云镇石庄村、周庄村法治宣传设施破损已于11月下旬整改完毕;化雨镇黄胡庄村,霄云镇周花园村法治文化广场被占用等现象已于10月上旬整改完毕。
8.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按照《金乡县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市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11月21日至27日,组织开展全县重点执法部门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专项督察活动,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等6个重点执法部门开展了实地督察,召开了座谈会,查阅了相关资料,检查行政处罚案卷18份,重点查处执法不规范、乱执法和违法执法等问题,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工作文明执法。针对检查发现的47项问题,下发《关于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专项督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督促指导6个执法部门做好问题整改,根据目前各执法部门的整改报告情况,案卷存在问题已经整改完成。下步县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大协调监督和联合监督力度,监督指导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持续优化我县法治化营商环境。
9.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短板弱项。
整改结果:常态化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社区矫正心理场所建设。建立社区矫正“心灵驿站”,增加心理沙盘、心理宣泄等专业设施;2023年9月20日参加妇联牵头组织的心理工作人员培训班,培养本系统专业心理矫正工作人员;深化社区矫正"新乡贤”活动,积极吸纳社会力量30余人,充实工作队伍;2023年11至2024年4月,新增4名社区矫正专职人员取得心理辅导资格证书,累计有8名工作人员获得资格认证,极大提高了心理矫正工作质效。二是2023年9月至12月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入矫集中教育”,规范社区矫正对象书面报告,集中学习书面报告汇报内容和书写要求,工作人员加大书面报告审核力度,对11份内容简单的思想汇报要求重新书写;9月26日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案卷评查活动,重点对书面报告内容简单、雷同的案卷及时整改,本年度已开展案卷评查2次。
(二)关于工作作风不严谨,执行财经纪律有偏差问题
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常态化坚持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12月1日召开了警示教育会议,在全局范围内通报了某司法所所长被警示谈话的处理决定,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严格落实全县违规违纪案例通报要求,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2.文风不严不实。
整改结果:常态化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第一时间将涉及述职述廉、组织生活会材料存在照抄照搬的问题反馈到个人,落实述职述廉报告、对照检查材料党建科初审、分管领导再审,严格把关,杜绝雷同,符合要求才能上报。对排查出问题的同志由分管领导进行了谈话;12月1日召开整治文风工作会议,对从严从实抓好文风进行了安排。二是严格把控党组红头文件制定、下发,建立公文使用台账,截至目前,已下发文件34份,重新建立了备案表,避免了空号留号现象,确保党组文件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3.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
(1)未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时间、地点、人员等相关信息登记制度。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建立公务用车使用相关信息登记台账和公务用车申请登记簿,平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完善了《金乡县司法局通信机要及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办法》,强化日常监管工作,做到了公务用车管理日趋规范,车辆登记完备;2023年9月以来,没有发生违规用车的情况规范公务用车使用,避免了滥用公车的现象。
(2)执法执勤车辆使用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完善了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了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制度的执行,确定执法执勤车辆使用范围,杜绝范围外使用车辆,执法执勤用车管理日趋规范,车辆登记完备;11月23日,对各业务科室落实《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制度》开展了培训,整改期内,累计派车56次,无违规情况发生,杜绝了滥用公车的现象。
4.内部审计监督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加大了对下属单位(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的内部审计及日常监督和检查力度,并于2023年11月8日对公证处和法律援助中心开展监督检查1次,按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逐项对照检查,结果显示已完成整改;加强对公证处财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按照财务管理规范,于2023年11月8日修订完善《金乡县公证处财务管理制度》。2023年11月27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金乡县司法局报销管理制度》、《金乡县司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金乡县司法局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将制度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列支规范,真正做到举一反三。
5.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局财务人员财务管理不精细,相关负责人审核把关不严。
(1)支出手续不完整、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21年3月2日C03-0003号凭证支付基层司法行政重点工作集中交流会议费6920元,无会议实到人数签到表,查找当年签到表并进行补充入账;2021年8月24日C08-0011号凭证支付慰问老党员2940元,无领取人签字及发放照片,查找当年签到表并进行补充入账;2023年4月7日记账-17凭证支付租车费1.1万元,合同甲乙双方未签字,补充盖章签字。二是进一步加强票据审核,严格审查财务报销票据,所有票据经装备财务保障科严格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规范财务报销手续,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准报销入账,与各科室就此问题做好沟通,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三是针对白条入账现象,责令相关科室补开发票,补充入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差旅费支出未使用公务卡结算。
整改结果:常态化坚持
整改情况:加强公务卡管理,加大对公务卡使用的培训,经局党组研究,于2023年11月27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金乡县司法局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培训,提高公务卡使用的规范性,做好差旅之前的事前提醒,强制使用公务卡结算,同时做好事后把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扩大开支范围。
整改结果:常态化坚持
整改情况:10月31日,装备财务保障科组织人员集中学习了《济宁市司法局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规范业务开支范围,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中央八项规定,对各项项目经费进行严格审查,不属于使用范围的,一律不给予报销;与局属各科室、单位、各司法所做好沟通,在保证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杜绝不必要的开支,严格按照厉行勤俭节约规定执行。2023年11月1日至3日进行了自查,整改期内没有发现扩大开支范围问题;针对聘用临时工未签订劳务合同问题,该临时工已辞退。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有短板,评先树优工作有待规范问题
1.党组织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结果:常态化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议明确了一名工作人员专人记录,确保记录详实。党组会议记录完毕后,及时呈报分管领导审阅,及时发现问题,做好整改,党组会议记录日趋规范。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做好会议记录,包括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参会人员、列席人员、缺席人员、主持人、记录人等。三是明确党小组会议记录本由党小组组长负责记录、保管,详细记录会议、活动以及党员转入转出情况。
2.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结果:常态化坚持
整改情况:11月26日,党建(组织人事)科开展了有关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学习。严格规范党员民主测评流程,结合工作实际,引导党员通过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实事求是评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党员总数的1/3。
3.执行考核制度不到位。
整改结果:常态化坚持
整改情况:深刻反省存在的问题,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局党组把关作用,严格执行公务员平时考核相关规定,加强公务员评先树优工作审核,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的党员干部平时考核中不能评为“好”等次,确保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落地落实。
(四)关于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个别问题出现反弹问题
对审计反馈问题存在改了又犯现象。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使用,认真科学的编制预算,严格慎重的执行预算,按照批复的金额和用途安排支出,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机制,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发挥预算对财务工作的管控作用并加强对下属单位的内审。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继续抓牢整改后续工作。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期较长的,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立足长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问题,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
(三)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
欢迎广大干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7-8729768;邮政信箱: 济宁市金乡县金乡街道金珠东路5号,272200;电子邮箱:jxsfjzgk@ji.shandong.cn 。
中共金乡县司法局党组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