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28593615886A-YB/2024-0186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金乡县医疗保障局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成文日期 | 2024-04-17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文件规定,经零售药店主动申请,结合相关规定,济宁市立健药店连锁有限公司金乡东方荷香街分店、金乡县康福大药店连锁有限公司桂花园连锁店、金乡县未来城大药房有限公司、济宁康福大药店连锁有限公司金乡羊山连锁店和嘉祥方达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金乡一店五家药店因经营问题主动退出我县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现决定于2024年4月17日起,解除济宁市立健药店连锁有限公司金乡东方荷香街分店等五家药店的医保服务协议,协议关系不再存续。
特此通告。
金乡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