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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004332694N/2024-0219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组配分类 政务公开培训
成文日期 2024-05-2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金乡县住建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
发布日期:2024-05-27 14:3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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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住建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素质,按照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业务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干部的政务公开意识,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二、培训的内容和方式

1、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

组织召开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一方面总结年度工作、安排部署主要任务,另一方面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省、市、县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相关政策文件等;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员进行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办理、答复”等工作培训,并针对依申请公开工作存在的重、难点问题加强培训。

2、采取专题教育方式

学习、掌握政务公开基础知识,是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着眼于我县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培训计划,通过学习、考核和讨论,使大家了解政务公开内容,掌握政务公开的方法,从而提高每名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开政府信息的自觉性。

3、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

按照“统一要求,自行组织“的原则,在全局集中培训的前提下,由各科室自行组织相应的培训交流,重点围绕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从法律角度、业务角度开展学习研讨,达到各科室的政务公开有制可循、有制可依、依制办事的目标。

4、采取普及学习的方式

政务公开的目的是为了便民利民,不但行政机关应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更为重要,要在平时活动安排中,将《条例》的宣传、学习、考核列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提高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

三、培训要求

1、全局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监管。要加强对培训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参培人员的管理,切实保证培训的质量,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整体素质。

2、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培训工作要注重实效,与实际工作相结合。

3、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培训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参培人员的管理,切实保证培训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