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28593615886A/2024-0307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金政办字 |
成文日期 | 2024-06-28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大力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既是事关老年人个体的“关键小事”,又是事关老年人群体的“民生大事”。市政府将建设老年人食堂列入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缓解老年群体用餐难问题。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老年人就餐需求为导向,重点满足特殊困难老年人(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口中的老年人,以及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用餐需求,兼顾满足其他老年人就餐的便利性、多样性。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可持续发展,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多元化推进,坚持公益和市场、兜底和普惠相结合,扩大服务供给、保障服务质量、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方便可及、经济实惠、安全可靠、持续发展。
二、建设运营
紧密结合实际,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确定助老食堂建管用“八个要”,即:场所要方便,结合要多元,菜品要过关,收费要低廉,服务要优先,管理要周全,效果要长远,典型要宣传。按照《社区老年人食堂建设与服务要求》(DB37/T 4631-2023),落实场所建设、设施配置、人员配备、配餐送餐等要求。通过以下十种方式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
(一)与镇街实际相结合,因地制宜。各镇街考虑辖区老年人数量和用餐需求,充分考虑城市和农村的差异,在充分调研基础上作出科学决策,合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合理进行选点布点。
(二)与行业协会相结合,爱心助老。发挥餐饮协会、商会及各类行业协会的资源优势,鼓励协会整合力量积极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实现社会组织聚焦民生事业发展新突破。
(三)与乡村振兴建设相结合,同建共促。结合乡村振兴工作,支持村(社区)党组织领办老年助餐服务设施。鼓励具备条件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等开展老年助餐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村(居)委会组织“两委”成员、公益岗、志愿者等相关资源和力量积极参与助餐服务。在不具备设立厨房、老年人居住分散的地方,鼓励采取“助餐中心+老年助餐点”、联村联建等多种方式开展老年助餐服务。
(四)与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相结合,丰富业态。将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纳入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解决老年人尤其是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吃饭问题。支持餐饮企业、社区门店等通过开办老年餐桌、设立老年助餐点等方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支持具备条件的社区设置集中“配送点”,为送餐进小区和老年人就近取餐提供便利。
(五)与现有养老服务设施相结合,依托配建。依托具备条件的现有养老机构、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拓展助餐服务功能。
(六)与小区配建设施相结合,板块嵌入。凡城镇居住区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须在及时足额完成移交的同时,规划嵌入助老食堂或老年助餐点,为小区和周边老年群众提供助餐服务,切实发挥配建设施的示范作用。
(七)与社会餐饮企业相结合,设立专区。社会餐饮企业可在服务场所设置“老年餐桌”,提供价格优惠、品种多样的老年餐,并在场所醒目位置挂摆明显标识及老年助餐价格,方便老年人知晓。支持连锁快餐企业增设老年助餐窗口,开辟老年人用餐专区。
(八)与“村领办+社会餐饮助力”相结合,共同参与。村(社区)提供就餐场所,配置就餐桌椅等设施,确定人员范围,摸清老人就餐需求,村(社区)内餐饮企业或企业食堂做餐、送餐,提供饭食。
(九)与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相结合,新建改建。现有资源无法覆盖或满足老年助餐服务需求的地区,可结合当地实际,统筹利用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各类闲置设施场地等,通过新建、改建等方式,因地制宜新增必要的老年助餐服务设施。
(十)与社会化支持相结合,形成网络。按照“1+N”的模式,实行“助餐中心+老年助餐点”“助老食堂带助餐点”的方式,依托1个助老食堂,在有条件的社区或村设立N个老年助餐点,形成老年助餐服务网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政策对接。对于上级补助政策资金,大力向老年助餐设施运营补助方面倾斜。充分利用省、市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资金,综合考虑老年人就餐、配餐人次和质量,老年人满意度等因素,对助老食堂、老年助餐点给予差异化补贴。结合运营情况给予新建助老食堂每处建设补助1万元,新建助餐点建设补助0.5万元。充分利用慈善资源发展老年助餐设施,常年接受社会捐赠。鼓励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乡贤能人等,以慈善捐助方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探索“服务积分”“志愿+信用”等模式,培育发展老年助餐志愿服务队伍,建立服务记录、评价和激励机制。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协同配合,大力支持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民政部门要履行好牵头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发改、财政、人社、自然资源规划、住建、农业农村、商务、税务、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职责做好项目支持、政策投入、就业扶持、规划用地、设施配建、农村助餐、企业参与、税收优惠、食品消防安全监管等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其他有关部门按职责做好老年助餐服务相关工作。
(三)注重工作实效。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在充分调研基础上作出科学决策,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工作任务和实施步骤,杜绝“仓促上马”,防止“一哄而上”,警惕“福利泛化”,消除“风险隐患”,以更加扎实有效的举措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健康持续发展。要坚持实事求是、因需而建,注重实际运营效果,力戒形式主义,避免资源浪费。在做好工作的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老年助餐服务的知晓度,积极宣传老年助餐服务中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老年人、支持老年助餐服务的良好氛围。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政办字〔2024〕14号关于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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