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28553372795B/2024-0264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金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组配分类 | 经办依据及流程 |
成文日期 | 2024-06-07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一、受理条件
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二、申请材料
现场办理:
转诊转院的:提供《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一式二联);
异地居住就医的:提供《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一式二联)。
三、办事流程
现场办理:参保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携带或邮寄申请材料至县为民服务中心二楼社保窗口办理。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工伤职工到批准的医疗机构就医。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规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时办理
六、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37-8712001
七、办理地点
现场办理(邮寄)地址:金乡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金珠路与山阳路交汇处)。
八、工作表单及附件
1.《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
2.《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
九、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金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