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28593615886A/2024-0404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草案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4-09-19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一、文件编制的必要性、政策依据和起草过程
(一)必要性
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建设品质,加快实现“江北宜居生态水城”的发展愿景,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求,特编制《金乡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编制,优化绿地布局,提升绿地质量,增强绿地的生态服务功能,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政策依据
1.重大行政决策类。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济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2.国土空间规划类。《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金乡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3.绿地布局规划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23〕3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建城〔2013〕73号)《山东省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编制导则》(2021年)。
(三)起草过程
2024年,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按照“尊重自然、生态优先,统筹兼顾、科学布局,以人为本、功能多元,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要求,启动了《金乡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编制过程主要包括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调研分析数据阶段,通过调取资料、实地踏勘、访谈座谈等形式,完成现阶段绿地系统分布、规模的现状调研及遥感调查与测评数据现状评估。第二阶段为编制阶段,包括县域绿地系统规划、城区绿地系统规划、绿地专业规划、分期建设、规划数据库等工作。在经过广泛调研和部门深入座谈交流的基础上,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求,结合金乡县实际,形成了《规划》(草案)。
二、主要内容
《金乡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2021-2035 年)(草案)》共分七章三十条,规划范围与《金乡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保持一致,包括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空间层次。
县域绿地系统规划包括县域绿色生态空间的识别与划定、县域绿地系统规划结构及各类绿色生态空间的管控要求。城区绿地系统规划包括城区绿地系统规划结构、公园体系及防护绿地的总体构建及城区各类绿地指标设定。分类规划包括城区各类绿地的具体规划内容,包括道路绿化规划、树种规划、古树名木保护规划、防灾避险功能绿地规划、绿地景观风貌规划、生态修复规划、生物多样性(植物)保护规划、绿道规划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