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行政处罚决定
索  引  号 11370828004313434W/2024-0424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金乡县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决定
成文日期 2024-09-0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金乡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汇总公示
(2024年8月份)
发布日期:2024-09-02 16:02 浏览次数:
分享

序号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主要事实

依据

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结案日期

1

金农(牧)罚〔2024〕7号

金乡县精灵谷宠物诊所(荆**)

行政处罚

金乡县精灵谷宠物诊所(荆**)涉嫌使用未在本机构备案从业的执业兽医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和不按规定保存病历档案案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金乡县农业农村局

2024.8.13

2

金农(牧)罚〔2024〕9号

金乡县精灵谷宠物诊所(荆**)

行政处罚

金乡县精灵谷宠物诊所(荆**)涉嫌超出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案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五条

金乡县农业农村局

2024.8.13

3

金农牧罚【2024】14号

张**

行政处罚

张**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案

《动物防疫法》第29条、第97条、第100条

金乡县农业农村局

2024.8.23

4

金农牧罚【2024】15号

金乡县肖云镇生猪定点屠宰点(张**)

行政处罚

金乡县肖云镇生猪定点屠宰点(张**)屠宰生猪不遵守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案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14条、第32条

金乡县农业农村局

2024.8.23

5

金农(渔)罚【2024】13号

张**

行政处罚

张**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案

《渔业法》第23条、第30条、第38条

金乡县农业农村局

2024.8.22

6

金农(渔)罚【2024】14号

张**

行政处罚

张**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案

《渔业法》第30条、第38条

金乡县农业农村局

2024.8.22

7

金农牧罚【2024】16号

吕**

行政处罚

吕**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案

《动物防疫法》第29条、第97条

金乡县农业农村局

2024.8.30

8

金农牧罚【2024】17号

金乡县绿苑兽药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

金乡县绿苑兽药有限公司有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假兽药案

《兽药管理条例》第27条、第56条)

金乡县农业农村局

2024.8.30

9

金农肥罚【2024】7号

金乡县金乡街道壮壮农资部(沈*)

行政处罚

金乡县金乡街道壮壮农资部(沈*)销售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案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27条

金乡县农业农村局

2024.8.30

10

金农肥罚【2024】6号

金乡县鑫德红农资批发经营部(张*)

行政处罚

金乡县鑫德红农资批发经营部(张*)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案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26条

金乡县农业农村局

2024.8.30

11

金农肥罚【2024】4号

金乡县晨企农资经营部(张**)

行政处罚

金乡县晨企农资经营部(张**)销售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案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27条)

金乡县农业农村局

2024.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