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280043327157/2025-003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成文日期 | 2025-01-17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金乡县各有关广告经营单位: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广告业统计年报工作的相关通知精神,现结合金乡县实际,就有关金乡县2024年度广告业统计工作提示如下,请各有关广告经营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计调查对象
全县从事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规模以上企业、规模以下重点企业,纳入本次年报统计范围。
二、统计调查时间
2025年1月11日至2月28日
三、统计调查报送通道
本年度广告业统计工作仍采用“多报合一”方式,广告企业的统计数据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事业单位的统计数据通过市场监管总局广告业统计系统(网址:https://ggtj.gsxt.gov.cn/),按要求进行数据填报、保存、运算、审核、上报。
四、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相关广告经营单位应高度重视年度广告业统计填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正确理解广告业统计调查制度、掌握系统操作流程方法,认真细致开展数据录入工作,提高填报效率,按时完成广告业统计调查工作。
2.相关广告经营单位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填报数据,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拒报、漏报、迟报,做好数据自查自核工作,避免出现数据异常、不合逻辑、漏项等情形,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统计调查任务。
业务咨询请联系金乡县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537-8716612。
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