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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593615886A/2025-0123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专家解读
成文日期 2025-01-1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专家解读丨关于印发《“金乡大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17 09:4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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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金乡大蒜地理标志产品的申请、使用和监督管理,保证金乡大蒜的品质和特色,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金乡县实际情况,制定了《金乡大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金乡大蒜”地理标志产品,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具有特定品质、信誉或其他特性,且这些特性主要由其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决定的产品的一种官方认定。这种认定赋予了金乡大蒜独特的市场地位,其品质和声誉与金乡县特有的土壤、气候、传统种植技术等紧密相连,使得金乡大蒜在全球大蒜市场中独树一帜。

《办法》的出台为农业现代化注入新的动力。金乡大蒜种植历史可追溯至汉代,历经千年的耕作实践,形成了独特的传统种植技术,如蒜种选育、轮作制度、施肥方法等,这些技术蕴含着丰富的农耕智慧,是中华民族农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金乡大蒜先后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欧盟地理标志认证等称号,品牌价值达到218.19亿元,保护这一特色资源,对金乡县的经济发展至关重要,不仅维系了农民的生计,也保障了金乡大蒜独特品质的传承。此外,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还将带动大蒜加工、包装、物流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进一步拉动地方经济。同时,金乡大蒜产业的发展也将推动农业科研的进步,促进大蒜品种改良和种植技术的创新。

《办法》中有基于本地区的创新举措,明确了多类主体责任与分工,能更好地整合资源、协调各方,确保公共数据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主要执行部门,负责专用标志的监督管理,确保只有符合规定条件的生产者才能使用地理标志。此外,金乡县大蒜协会作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对商标享有专用权,并负责日常的商标管理和监督,确保地理标志的正确使用,维护市场秩序。

《办法》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不遗余力。任何未经许可擅自使用“金乡大蒜”地理标志名称、标志,或者以欺诈手段冒用地理标志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政府将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以维护合法权利人的权益。同时,通过设立举报热线和在线举报平台,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形成社会共治,共同保护金乡大蒜这一独特的地理标志资源。

《办法》的实施将有力推动金乡大蒜品牌的国际化进程。预计在未来五年内,金乡大蒜的知名度将显著提升,不仅在国内市场享有更高的声誉,同时在国际市场也将逐渐崭露头角。借助地理标志的保护,金乡大蒜有望成为代表中国大蒜产业的高端品牌,提升其在全球农产品市场的竞争力。品牌价值的提升将吸引更多的投资,为大蒜产业的升级转型注入新的活力。

【专家】:山东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第二批入库专家、知识产权师,李宗峰  擅长领域:商标,专利,著作权,地理标志与非遗传承的知识产权保护等。

联系人及电话: 戴衍志 0537-8713007

金政办字〔2025〕1号关于印发《“金乡大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