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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0043327157/2025-0176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岗位责任
成文日期 2025-01-24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岗位信息
发布日期:2025-01-24 08:5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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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主体岗位名称岗位职责
金乡县市场监金督管理局
综合规划与法规科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调研活动、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订全县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考核的统筹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综合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科技项目,拟订全县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组织指导科技攻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等工作。承担局机关信息化有关工作。组织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的政策规定、措施、规范性文件等。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拟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以及稽查办案的措施办法和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规范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有较大影响或者跨区域的重大案件查处工作。承办本级行政执法案件审核工作。承担或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信用监督管理科拟订全县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协调应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组织指导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状态)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组织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方面行为。做好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登记审批职能划转的衔接协调工作。负责对审批职能划转前登记注册档案资料的影像扫描、整理归档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审批职能划转前登记注册信息资源的查询利用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以及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和应用相关工作。承担推动全县民营经济发展有关工作。在县委组织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指导下,配合党委组织部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推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价格监督检查科负责拟订全县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价格收费行为,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科(挂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牌子)负责拟订全县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承担反垄断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等行为。组织指导对全县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参与打击传销联合行动。组织协调全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
网络交易与市场监督管理科拟订全县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开展动产抵押登记工作。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全县市场专项治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举办方经营行为。
广告监督管理科拟订全县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以及广告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指导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拟订全县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消费者权益网络体系建设。开展消费维权工作。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组织开展全县消费环境建设。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建立和整合投诉机制;负责市长热线及来人、来信、来电、网络等投诉件的咨询、受理、分拨及结果反馈,做好投诉举报相关服务工作。指导金乡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质量监督管理科拟订推进质量强县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规范社会质量评价活动。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参与调查重大质量事故。承担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全县重点监督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县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分析掌握全县食品生产领域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指导各镇街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分析掌握全县食品流通领域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食品流通和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林产品、畜禽及其产品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相关领域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指导各镇街食品摊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分析掌握全县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全县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指导各镇街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学校食堂安全监管科分析掌握全县学校(含幼儿园,下同)食堂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学校食堂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学校食堂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实施学校食堂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指导查处学校食堂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
食品抽检和特殊食品监管科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县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拟订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组织或者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监测、风险监测和风险交流,承担风险预警有关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分析掌握全县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食盐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特殊食品、食盐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特殊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和推广应用。
计量科贯彻落实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制度,承担全县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实施计量技术规范、检定规程。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认证认可科组织实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制度,按照授权监督认证活动。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和自愿性认证工作的开展。负责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推进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推动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
知识产权保护科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组织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组织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拟订全县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专利奖评选工作。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承担商标专利质押、转让等知识产权运用管理有关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承担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药品监督管理科依职责负责全县药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标准。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生产环节的现场检查,以及相关问题产品的处置。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以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环节监督管理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药品生产环节质量抽查检验。依职责负责药品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现场检查以及相关问题产品处置。监督实施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经营、使用环节质量抽查检验。承担网络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的监督管理。实施执业药师资格管理有关工作。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依职责负责全县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配合上级局开展医疗器械生产环节现场检查,组织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现场检查,组织指导相关问题产品处置。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配合上级部门实施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
化妆品监督管理科依职责负责全县化妆品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生产经营环节的现场检查,组织指导相关问题产品处置。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配合上级部门实施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