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280043327157/2025-0404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食品安全抽检 |
| 成文日期 | 2025-11-04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2025年第6期(总第112期)
关于3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金乡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乡县市场监管局对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豆制品、方便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糕点、蔬菜制品、水产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和食用农产品共13大类食品474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2大类食品33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物、生物毒素问题等问题。有关情况通告如下(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信息见附件2)。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金乡县老曾蔬菜批发部经营的1批次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金乡县诚信购物有限公司经营的1批次芹菜,毒死蜱、噻虫胺、噻虫嗪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金乡县文浩小江北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1批次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金乡县张腾腾水产经营部的1批次黄颡鱼(黄辣丁),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五)金乡县侯家罐子汤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1批次自消毒餐具(盘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金乡县羊山镇圣府罐子汤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1批次自消毒餐具(盘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金乡县兴隆乡喜客来饭店使用的1批次自消毒餐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金乡县羊山镇杏花村酒店使用的1批次自消毒餐饮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金乡县羊山镇海昌饭店使用的1批次自消毒复用餐饮具(盘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金乡县化雨镇老五诚信饭店使用的1批次自消毒复用餐饮具(盘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金乡县金乡街道三友小吃部使用的1批次自消毒复用餐饮具(盘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济宁惠丰园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1批次自消毒复用餐饮具(盘子)、1批次自消毒复用餐饮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金乡县羊山花宝街鸡公煲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1批次自消毒复用餐饮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金乡县金乡街道老滇味米线店使用的1批次自消毒复用餐饮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金乡县金乡街道郑记老鸭粉丝汤店使用的1批次自消毒复用餐饮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金乡县金乡街道张姐脆皮鸡饭店使用的1批次自消毒复用餐饮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金乡县金乡街道密友刀削面店使用的1批次自消毒复用餐饮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金乡县螺里吧嗦螺蛳粉店使用的1批次自消毒复用餐饮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九)金乡县稻古捞面馆使用的1批次自消毒复用餐饮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金乡县纳福养老服务中心使用的1批次自消毒复用餐饮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一)金乡县枫叶正红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1批次自消毒复用餐饮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二)金乡县文浩小江北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1批次自消毒复用餐饮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三)福寿康养(金乡县)健康养老有限公司使用的1批次自消毒复用餐饮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四)金乡县宏大医院食堂使用的1批次自消毒复用餐饮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五)乡县化府餐饮店使用的1批次自消毒碗,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六)金乡县鸡黍镇永泉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月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二十七)山东正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速冻粘豆包,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八)金乡县徐升记不改良老火锅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1批次花椒,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其他污染物问题
(二十九)金乡唯美客馅饼店使用的自消毒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金乡县晨计快餐店使用的自消毒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一)金乡县金乡街道树常金谷粥店使用的自消毒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生物毒素问题
(三十二)金乡县金乡街道御饺阁使用的1批次生花生米,黄曲霉毒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4日